“这个茄子都老了还卖这么贵呀,你看这个蒂绿的都没有了,肯定很老,炒起来都不好吃。”
郑匀看了一眼,其实那个茄子还好,新鲜还算新鲜,就可能没这么嫩,拿来做地三鲜还是够的。那个老板没同意杀价,王秋二话不说就换了一家买,另外一家还贵五毛一斤,他自己说这叫输人不输阵。
行吧。
“蘑菇炒鱿鱼,怎么样?我看那个蘑菇蛮新鲜的。”
“哦。”
他完全不挑食的,只要是能吃的,什么都吃。
“汤喝什么汤?”
“都可以。”
王秋不开心了:“说一个!”
郑匀看他的眼神好几次在那个青菜上扫来扫去,说道:“那就……青菜丸子汤?”
“好呀。”王秋就冲过去买青菜了,“三块钱一把?五块钱两把呗,我把底给你扫了,你好收摊,也懒得等对不对。”
买了青菜又要买肉,买肉还要挑肥拣瘦。
“老板,我要夹子肉,你给我切这一小块就好了,我就吃一顿。这么大可以可以,我多吃点。帮忙搅个肉吧,多放点姜,谢谢。”
天底下怎么会有人喜欢买菜做饭的?郑匀好费解。
他妈没出息,四肢不勤就是脸好,年纪轻轻就找了个老头子,有了他就以为万事大吉。可是老头子把他们丢在镇上,除了定时打点钱,根本不管他这个儿子。
他妈大半辈子都在努力把老头子栓住,儿子就是她的筹码,世界上最爱的就是她自己。为了栓住他爹,包袱款款的去投奔,在大城市里享受生活,就把他丢在镇里,找了个她家的远房亲戚当保姆,说走就走了。
郑匀从小就知道,他是个没爹教没娘养的。他妈只要他饿不死,能活着分老头子的遗产,除此以外都是不会管的。
他妈给请的保姆老太太最开始还好好干活,时间久了就知道中饱私囊了,吃饭都是糊弄人。每天就给他弄大米饭配咸菜,炒一次菜就能吃上一礼拜,变质长毛都不带扔的,郑匀那时候岁数太小,衣食住行都是保姆和他妈单线联系,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后还不是只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