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伯爵抬起头,看到善初穿着睡衣,头发微湿,皮肤带着热浴后的粉红。
很美。
善初随意地用浴巾擦了擦头发,径自坐在床边,跷起腿来,裤管顺势往上缩起,露出一截粉嫩纤细的脚踝。
格雷伯爵的心里瞬间又变成了那只看见毛线球的猫,忍不住想伸出爪子挠他,挠得一团乱七八糟才好。
善初感受到格雷伯爵的目光,心里有些得意又有些意外:看来梦境里的伯爵比较容易撩拨啊。
在现实里,格雷伯爵可是十分能忍的,总是一副绅士姿态。
起码得善初都骑到他身上去了,格雷伯爵的视线才会变得灼热然后便是反客为主地就把善初用力摁下去。
善初可喜欢看撕掉绅士外衣的格雷伯爵疯狂的样子了。
善初托着腮,看着眼前“易燃版本”的格雷伯爵,笑道:“稿子看得怎么样了?”
格雷伯爵收回目光,拿起稿子,说:“已经背得七七八八了。”
按照善初对格雷伯爵的了解,格雷伯爵所谓的“背得七七八八”,就是“背得滚瓜烂熟”的意思。
“那脱稿说一次我听听吧。”善初将稿子拿到自己手上。
格雷伯爵也决计将心思收回工作上,便站起身来,在善初面前进行脱稿的演讲。
如善初所料,格雷伯爵早把稿子倒背如流,每一处重读、每一处停顿、每一个手势都已经安排得明明白白,绝无差错和纰漏。
然而,当格雷伯爵站在床前试讲时,一低头却看到坐在床上的善初。
善初神情专注,仿佛很认真地听格雷伯爵演讲,所以身体前倾。然而,因为他身体前倾,所以宽松的睡袍胸前敞开了也不曾发觉。他前胸原本白皙的肌肤因为刚刚洗过热水而潮红,犹如梨花浸染胭脂色。
格雷伯爵就在这时候卡顿了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