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有一次他把“发丝”打成了“粉丝”——“日头下黑色的粉丝随风飘动”——小读者也都哈哈哈哈哈后默契的当作无事发生,只偷偷说“乌乌好可爱乌乌手滑了”。
这要是男频的那个马甲,读者才不这样!
你不五更谁当你无事发生!你十更我们还能做你水军呢!什么粉丝什么粉丝看见粉丝的都是眼花了!
总之,闵乌是他很喜欢很喜欢的马甲,《明唐》是他很喜欢很喜欢的作品,小读者们是他很喜欢很喜欢的小可爱。
资本可以不在乎一个IP,不在乎从农家一点一点艰难步入朝堂的时元任,不在乎一年半的时间里日更九千的闵乌,不在乎看着时元任从小团子慢慢长大成建功立业的明臣的读者们。
不在乎喜欢与爱意,不在乎陪伴和成长。
但宁朝在乎。
宁朝对着码字软件沉浸在工作里。他时速不慢,一小时六千,和那些速度快到长年累月下来,手指肚都有茧子的作者不同相比不算快,但是也不算慢。
大概四个小时后,写作修改润色都完毕,天也刚刚擦黑。
宁朝点开闵乌的微博,直接将这两万字番外都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