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孩嘻嘻哈哈的从一片花丛中跑过,刚好和前来找他们的父母撞上,被打得哇哇哭的回家。
在他们离开后,一双赤红的双眼盯着他们离开的方向,眼中露出几分垂涎来。
顾青瑾惦记着自己的锦旗,从陆家回去的第二天便给王恒打了电话。
王恒:“……”
他是没想到,这事顾小姐竟然会惦记到现在,他能做什么呢?那当然是催促警察局的同事了,一面锦旗,他们竟然还这么久没弄出来,没用!
不过好在,锦旗这东西,那实在是太好弄了,所以第二天他就打电话跟顾青瑾,告诉她锦旗弄好了,她可以过来了。
得到这个消息,顾青瑾立刻关了花店,带着三小只往警察局赶,成功的接收了自己的那面锦旗。
锦旗上用金色的线写着“助人为乐”四个大字,然后在右下角还写了“长青路警察局赠”几个字。
顾青瑾拿着锦旗,看着笑容满面的王恒,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问道:“拿到锦旗之后不拍照的吗?”
王恒哈了一声。
顾青瑾理直气壮的道:“电视上都这么演的,出色的人类拿到了锦旗,那是要和警察局的人合影的,难道你们没准备?”
她眯了眯眼,脸上的表情十分危险。
闻言,王恒立刻道:“有,我们当然准备了!我现在就去把照相的人叫过来。”
然后他一头扎进警察局,过了好一会儿,扯着一个拿着相机的年轻人过来。
“这个,就是我们的摄影师了。别看他年轻,他拍照很有一手的。”王恒指着年轻人道。
年轻人干笑,心中却是嘀咕,他怎么不知道自己拍照很有一手,他只是对拍照有兴趣,完全就是个门外汉而已。
既然要拍照,那自然要找个拍照的地点,而最好的拍照地点,那自然就是警察局的大门了。所以,顾青瑾和王恒一人举着锦旗的一边站在长青路警察局的大门前,拍了一张照。
王恒:“……”
拍照的年轻人周旭揉了揉眼睛,定眼又瞧了瞧。
王恒走过来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道:“傻愣愣的看啥了?”
周旭道:“刚刚按下快门的那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了三只在飞的汤圆,就那种白汤圆,圆圆的,可以吃的汤圆。”
王恒:“……我看你才在天上飞了,一天到晚想些什么东西了?我看是你想吃汤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