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宿舍公司马上要重新装修给新人用了,你这几天就准备搬出去吧。”经纪人拍拍他的肩膀,而后又语气促狭地打趣道:“地方那么小,比起你的豪宅可差远了,你天天赖着不走,是想忆苦思甜啊?”
方淮南一愣。
他环顾四周,小小的客厅沙发里,青年曾经小心翼翼地帮他扭伤的腰上过药。透明的玻璃餐桌上,是每次他晚归,青年放煮好泡面的地方。床头柜上永远有一杯热牛奶,窗台摆着的是他最喜欢的绿植。
这熟悉的一切让他有片刻的恍惚,然后才终于明白自己一直不愿意离开的原因——是在怀念回不去的从前。
不得不搬离集体宿舍的那天,他一个人收拾自己的东西,终于在书柜的角落里找到了那年原奕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那时他接过来随手一放,甚至都没有拆开,到今天才知道原来礼物是元宿的签名专辑。
打开一看,专辑内页夹着一张漂亮的贺卡,上面的字迹十分清秀。
方淮南小朋友你好,首先要祝你生日快乐!然后谢谢你对我作品的喜欢,其他的话都在视频里啦,希望你今后万事顺遂,前途一片光明。另外,你对奕然来说真的很重要,他真的很用心。
落款是元宿的签名。
他登时呼吸一窒,手忙脚乱地去找很早以前的聊天记录,可是那么久没下载,视频早就过期打不开了,就好像被搁置了太久的感情一样。
那天晚上,一直自诩长大了的方淮南,竟然抱着一张专辑,哭得像个孩子。
他曾经交过很多朋友,也见过形形sè • sè的男人和女人,却没有遇见过一个像原奕然那样的人。
他知道,再也不会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原奕然小朋友告别渣男,获得新的人生。
第67章洛城番外
洛城看到元宿和陆唯公开的消息时,有一种尖锐的刺痛好像突然从心脏开始发作,瞬间蔓延到五脏六腑,硬生生地让他停下了右手的动作。
咕噜咕噜——小皮球直接越过他的肩膀,掉落在地上,然后顺着斜坡滚落下去。
“阿城哥哥你反应也太迟钝了吧!”豆豆老大不高兴地撅起嘴咕哝了一句,向着皮球滚走的方向追过去,“刚才不是让你接住的吗?”
他眸光一闪,一下子愣在原地。
从小到大,好像总有人说他迟钝。
小时候,他和姥姥一起住在乡下的小村庄,附近都是和他一般大的孩子,平日时便常约着一起玩耍。
其中有个小女孩,长相他现在已经回忆不起来了,但依稀记得粉雕玉琢十分可爱。她那时天天给他送好吃的糕点,在男孩们打架的时候只帮他加油打气,还会为他编精致的花环。
但他却丝毫没察觉出什么不对,只当她是普通玩伴。冬天打雪仗玩得高兴了,一个大雪球滚过去,差点把小姑娘埋雪里了。
于是她第二天就不再理他,和别的小男孩手牵着手。从那以后所有人都取笑他迟钝,说他把小媳妇儿生生吓跑了。
成年后,他从国外学成归来找了份工作。因为自身能力过硬,领导又赏识,他在一年之内就越过公司许多前辈,成了老总的得力干将。
项目完成的庆功宴上,一帮人变着法儿地灌他酒,还怂恿着他上台唱歌,然后在他七拐八弯的跑调歌声里笑得东倒西歪。
关系亲近的部门同事恨铁不成钢地朝他使眼色:“你怎么那么迟钝啊,看不出来他们是嫉妒你升职快,找个由头拿你寻开心吗?”他听了,也只是一笑置之,并不生气。
因为他总觉得,迟钝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他也没有喜欢那个女孩子,他也不在意用自己的短处博大家一笑。人生在世,难得糊涂,很多事情也没必要看得那么清楚。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迟钝的人,就会永远慢半拍。一开始的时候迟迟看不清自己的心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然后再用余下的所有时间,去后悔。
元宿刚来桃村的时候,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夏日。
洛城始终记得,那天小黑跑过来拉着他的手,说村里来了个特别好看的哥哥,笑起来脸上好像会发光。
他当时嘲笑小黑没见过世面,可等人进了农庄的大门,他自己却先愣住了,手里端着满满的一缸水也不觉得重,好一会儿没回过神来。
青年穿着最简单的白色短袖,下摆微微扎进水洗蓝的牛仔裤里,显得腰身格外劲瘦纤细。头发是微卷的深咖色,衬得肤色尤为白皙,精致的五官在阳光下好似真的在熠熠生辉。
洛城其实一眼就认出这是国内很有名的歌手元宿,只觉得真人远比照片里看起来更出色,也更纤瘦。他身上背着一把吉他,推着不小的行李箱,手里还提着包裹,有一种举步维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