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前提下,他们无法解释和还原案件。
一般的炸弹客都有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可是这个细沙,却在后续作案之中,呈现出了多种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像是一只极其狡猾,善于伪装的狐狸。
他的犯罪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刚刚在闹市区炸伤了数人,又在荒野外发现了爆炸痕迹。
没有犯罪动机,没有犯罪目标,没有犯罪规划,除了每过十天就必须在这个城市里投下一枚炸弹,惊扰人们美好的生活。
警方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苏回和月光在侧写时产生了分歧。
两年以后,苏回在审问蓝安的过程之中,复盘了这一切。
他换了个思路以后,问题好像终于找到了突破点。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当年,他和月光对凶手只有一人这一点坚信不疑,却认为后续呈现出的各种错综状态是对方的伪装。
可是也许,只有一个凶手就是对方给他们的最大误导。而其他的不合理之处都是未经掩饰的。
他们认为的错误答案恰恰才是正确的答案。
苏回简述到了这里抬起头来,俊秀的脸上略显苍白:“我和月光当年可能都没有错,细沙不是一个炸弹客,宋蓝恩是一个武器师。这些炸弹是一个人制作的,却是分别由不同的人进行投放,其中领头的人是解秋。那些投放炸弹的人是一个小团体,每过十天,团体里的一个人会收到一枚炸弹,完成投放,所以案件之中,显现出了多种不同的侧写结果。”
陆俊迟皱眉思索了片刻,点头赞同。
一旦推翻案犯只有一人,投放者就是制作者这些先决条件,反而会让人豁然开朗。
苏回继续道:“多位凶手,这是比布景更为有效的扰乱警方视线和调查的做法。当时可能有多个投放者,他们会拿着同样的炸弹,按照自己的方式,在城市里进行投放。”
在历史上,这种合作分工的犯罪行为太过少见。
这种模式就像是一群玩家在蹲守着游戏任务。
每过十天,就会产生一枚新的炸弹,他们会进行抽签或者是选择,让一个人带上炸弹,然后按照自己的选择,按照自己的喜好方式,把它放置在一个地点。
接到任务的人会在城市里游走,最后进行犯罪实施。
所以他们的工具以及时间性上有部分的共同点,可是因为那些人的放置方式不同,选择目标不同,又呈现出了不同的犯罪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