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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局势(1 / 2)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当先去侦察,带回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从他们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万个,”她说,“红旗子,上面一只金狮子。”

“看来是你们兰尼斯特的人马没跑了。”阿德萨斯听闻此言之后便立即开口道。

“应该是了,现在就是不知道这是我老哥的人马还是我的父亲的人马啦。”提利昂耸了耸肩,然后带着这一队两三百衣甲破破烂烂的原住民走向了岔路口。

原住民们执意要跟着提利昂一起去见他的父亲,然后拿到自己的报酬,但是又不能所有的人都去,因此几个原住民的部族领袖与提利昂还有阿德萨斯一同来到了被这支兰尼斯特部队当做据点的十字路口客栈。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士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领头的提利昂瞥见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莱顿家族的獾。

他骑着一匹骨瘦如柴的老马跑过,骑士们见到自己领主的儿子之后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们只顾着瞧那群原住民,吃惊得张大了嘴。

这些原住民的吃惊程度也不比那些民兵小,因为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多军队集结在此,而且那些营养充足的马匹,那些精良且如全新一般的武器.....

他们继续往里走,提利昂找来一名骑士,给原住民领袖们安排了吃喝,他叫上阿德萨斯,准备进入十字路口客栈,去见泰温大人。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的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那具尸体的脸被乌鸦啄掉了一半,猩红的牙齿暴露在外,叫提利昂认出来,这具尸体就是客栈的老板娘。

“可惜了,我听说她酿的麦酒是一绝,看来以后我是没有这个机会来试试她家的麦酒了。”

阿德萨斯也认出来了这是那个老板娘的尸体,感叹了一声。

走进旅店以后,提利昂与阿德萨斯便见到了西境的泰温·兰尼斯特大人。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

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通刮了个干净,他双瞳的颜色是淡绿中带着金黄。

提利昂走进旅店大厅时,泰温公爵正和他仅存的手足——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喝着一瓶麦酒,提利昂的这位叔叔有些发胖,头也快秃了,下巴全是肉,黄胡子修剪得很短。

“提利昂?”冯凯爵士最先看见提利昂,有些惊讶的出声道。

“叔叔,”提利昂一鞠躬,“父亲大人,见到你们可真好。”

泰温公爵并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侏儒儿子一番。“看来关于你已死的传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让您失望,父亲大人。”提利昂说,“千万不用跳起来拥抱我,我可不希望您扭到腰,不过我还是很感激您愿意为我出兵作战。”他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爬到一张对他而言有些太高了的椅子上,然后他伸出手抓住桌上的一瓶麦酒——看来是老板娘在酒窖里的存货——给自己和阿德萨斯倒上了一满杯。

“得了吧,乱局都是你挑起的。”泰温公爵回答,“换成你哥哥詹姆,他绝不会屈服于一介妇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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