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戈心情不错地点点头,接着对林洛珍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林洛珍便跟着洪戈参观起城主府来,“王先生,这边是我爹办公的地方,这边是我爹与他那些下属议事的地方,后面呢,是个花园……”
洪戈带着林洛珍把自家院子逛了一圈,“怎么样?觉得还不错吧?”
林洛珍笑了笑,“挺好的。”
此刻林洛珍展颜一笑,洪戈竟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如若不是那块小小的前世印,皮肤若能再白一点,眼前这位小哥,可以说是应该算的上是玉树临风的俊美公子啊。
但洪戈又觉得自己想太多了,忍不住问道:“你天生就是这种肤色吗?”
林洛珍一听,摸了摸自己的脸,说道:“对啊。有什么不妥?”
洪戈叹道:“没有,只是觉得可惜啊。你这人虽然肤色差了点,但有一双非常灵动的眼睛。”
林洛珍又笑了笑说:“这……有什么好可惜的,小少爷,在下是名男子,这样子不是更有男子气概吗?”
洪戈听到她喊自己小少爷,便皱了皱眉,“恩,鉴于我们二人年龄差不多,我觉得如果称呼你为王先生,有些不妥。你觉得是不是?”
“哪里不妥?”林洛珍问道。
“到处都不妥,你多大了?”洪戈问道。
“我……二十!”林洛珍说道。
洪戈哪里会相信,“你这小身板有二十岁?顶多就十七八岁。本来我是不喜欢你这种年龄阶段的人来给我做夫子的,但又爱惜你的才华,所以本少爷就将就了。”
林洛珍又尴尬地笑笑,不好意思,她才不到十六岁。
洪戈又继续说道:“所以为了以后我们能够相处愉快,让彼此没有压力,我觉得你可以叫我戈戈,我呢,就叫你彬彬!”
“戈戈?”林洛珍笑了笑,说道:“你不是占我便宜吗?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