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乐界来说,摇滚乐确实门槛很低。
任何音乐爱好者,甚至不需要多高的天赋,都能牙牙学语的自己捣鼓出歌曲。
特别是有了吉他、键盘、贝斯、架子鼓这样的基本乐队伴奏。
等到了豪斯蒂姆这种连乐器都可以不用会,电子合成器模拟各种乐器一样能拼凑出优美旋律,就根本没了门槛。
好听不好听就全凭感觉。
哪怕新手也可能误打误撞的搞出一首很朗朗上口的曲子,而是否能持续出佳品,就是衡量创作天赋和职业能力的唯一标准。
但古典音乐、歌舞剧乐曲就复杂多了。
因为面对的不再是小白级听众,随便一句旋律,专家、内行都能分析动机、构成,整首曲子想表现什么,传达什么,怎么围绕主题做文章,在行家面前就是光溜溜的一目了然。
每一个音符是为什么要这么用都能分析得头头是道。
这还是好的,最怕做出来行家看了得出结论,音符多余,不知所谓,毫无用处,只为了好听,那才叫丢脸。
所以音乐专业那么瞧不上流行乐也是有原因的,庸俗,浅薄,花里胡哨,没有内涵。
普通人根本听不出来的这些区别,在他们耳里确实是俗不可耐,难以忍受。
豪斯蒂姆的问题就在这里,他的电影配乐编曲什么风格都有,大气磅礴、雍容华贵、低吟慢唱,怎么都行。
但总体还是各种漂亮好看的音色堆砌,他就像个巧手工匠,能做出各种漂亮东西,但就怕被人考究内涵。
他那从未受过专业艺术培育的底子,在这方面一戳就穿。
有点类似国内齐白石画画的地位,再牛逼,科班也瞧不上他个街头艺人。
可这会儿荆小强仅靠一架钢琴,就从轻柔起步,弹出那种悠远的景深,然后自己用略带沙哑的浑厚唱腔开始演绎。
他那种特有的人身共鸣,立刻给所有人呈现出长岛富豪区那种面对天涯落日的余晖美妙!
没艺术敏感的,听见这音乐,都没法在脑海里产生这样的画面感。
艾利克斯已经眯起眼,抬手轻轻在空中打拍子。
其他大都会歌剧院高层,不表现点聆听和感知的样子,简直会被质疑是否有资格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