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从端着的托盘上躺着一株通体血红的人参,瞧个头,这是成精了人参,运气不好被人挖了,晒成干参。可惜,实在可惜,一株活着的万年参精,光一片叶子就能让濒死的人恢复生机。而死参却不会再长出叶子,巴掌那么大只能救很少的人。
“好东西,可惜死了。”凌悠悠摇头叹息,心疼这颗参,若让她遇上,说不定能渡它成仙。
殇无情多聪明的一个人,当即明白凌悠悠的意思,微微一笑:“姑娘是想要活的?”
你还有活的,能诈一个不错,可以放在空间里养着,“若有活的自然再好不过。”
也不知道殇无情到底在想什么,对凌悠悠的要求是来者不拒。
“去,将本君园中养的那株血参连盆端过来。”
还真有,你果然是阔气的。作为懒得想魔君大方原因的人,她只需要乐呵呵的一副完全没有心机的样子。
“魔君大人这般阔气,真让人羡慕啊。”
“为何是羡慕?”不是因为感动么。
“羡慕大人家富有啊。您看,万年血参多么难得,便是仙家也不是家家都有的。您不仅有,还不止一个。怎生不让人羡慕嫉妒。”
“姑娘要没有兴趣去我园子中逛逛?”
“有机会自然是要去的。”
殇无情微笑加深,“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便是最好的时机,可否请姑娘同我一游呢。”
这家伙的目的是要把她骗到他家去吧。他在盘算什么,看上她的美色了?
“这个不好吧,作为送亲使者,公主未到,我怎能独自前往公主的夫家。还是等公主来了,再说吧。”
殇无情突然欠身,靠过来,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本君对公主其实不感兴趣。”
凌悠悠向后躲了躲,尴尬的笑:“魔君大人不要说的这般直白。心知肚明是一回事,说出来是另一回事。”
“姑娘如此聪明,难道看不出来,本君对姑娘很不同么?”
“唰”寒流骤至,温度从春天唰啦一下将到隆冬,只听得骨节噼啪作响,煞气正在凝聚成刀。若不掐断,她敢保证,下一刻野人的拳头一定会招呼到殇无情的脸上。
“呵呵,呵呵,实不相瞒,我知道自己长的不错,只要出门都会招来一大群人对我表示不同。魔君大人与那么凡夫俗子也一样不成?”
殇无情干咳数声,第一次遇上这么接招的,他居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姑娘,美若天仙,自是受欢迎。”
“对,我也这么认为。”凌悠悠露出感觉良好的小得意,“所以我出门都戴面纱,真是烦死了。你说说,虽然我长的好看,可我也是有主的人。那些男子一个个为什么都不死心呢?”
殇无情刚喝口水顺顺,就差点喷了。这话他又没法接,说男人都不知好歹吧,自己岂不是也是,说你太美,难免被人惦记吧,他担心凌悠悠接下来的话更让他跌眼镜。
“啊,呵呵,呵呵,姑娘,活的万年人参来了。”
还好手下来的及时,把血参端来了。
侍从端着一个超大的盆,里面栽着的血参绿的养眼,身上散发出来的丝丝灵气,很舒服。宝贝,养一棵,挺好。
“魔君大人准备将这株仙参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