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
朱远的坐骑早已换为义渠专门赠的乌孙马,至于原先的杂马留在丹县的家里。
这乌孙马既善于千里奔驰,又身体修长,俊美勇猛,耐力强大,真不愧是现如今草原里最好的马种。
想到此,不由想到巨鹿郡以西被统称漠北之地,内有千多个小国,里面应该就有大宛囯,到时候,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啊。
哎,不好,这就有点流口水了。
不过10多里,远远的就看到放养的大小不一的羊牛群落,不远处,就是如同一座城堡的建筑物,其实是由大小不一的蒙古包汇聚在此才显的壮观。
说起来,这还是一年前,朱远给教的。
此时的游牧民族,根本还没有住得起,也就是制作出粗略的毡账,来适应自由迁徙的游牧习惯。
说起这缘分,就真的不的不感慨一句,天意啊。
一年前,为了士兵们的坐骑一事,朱远带着弟兄们第一次踏进草原,直接往北骑几十里,遇到的就是正内讧的科特亚部。
当时,义渠的父亲去世,其叔叔一直想取而代之,见哥哥一死,直接当着尸体的面就要把小义渠给杀了。
幸亏对老头曼忠心耿耿的下属,护着义渠,但还是寡不敌众。
就在那时候,朱远带着人闯进了嘶喊声,鲜血淋淋的毡账,就看到一个披发的壮汉,手中弯刀正要把一个小孩砍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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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特亚部的放羊人,远远就感受到草地的振动,立刻下马,把耳朵紧贴地面,声音是从南面传来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立刻脸上浮现出真实而又惊喜的笑意。
拿出腰间的号角,使劲吹奏其来,“嗡嗡···”
紧接着声音快速向远处传递着,很快,最中间的最大蒙古包里,出来了一个束发左衽的10岁左右的男孩。
“头曼,定是恩人来。”
义渠脸上狂喜,点点头,扯过马儿,两腿一夹,“唏律律”狂奔而出,赫然又是一匹乌孙马。
身后的汉子们立刻跟上,不过脸上的神情别无不同。
远远的看着红色披风,义渠直接放开喉咙,喊着大哥,大哥,字正腔圆的中原话。
在一片高若马腿的青草中,红色的确是显眼,这也是朱远的故意为之。
两人都没等,马儿停下,直接跳将下来,在草地上一滚,大笑间拥抱在一起。
“大哥,你可有一个月没来了。”
看着深窝碧眼的义渠,其满眼的喜悦又透着点不满,朱远直接揉揉他的黑发。
老头曼从漠北掳掠的女子,肯定是个异域混血儿。
不过,在崇尚狼图腾和萨满的草原内,义渠这迥异的眼色的确是极不招人待见。
义渠看着大哥眼中满满的喜爱,跟从小到大奴仆的尊敬恐惧、萨满的厌恶、焉支的哀伤····一点不一样。
又想起,那一天血色中高高落下的刀锋。
大哥的从天而降,眼中的碧色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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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两匹马儿直接你追我赶的跑没影,指不定去祸害单身贵族去了。
两人身后的汉子们吵吵闹闹的,直接小声问道,带烈酒了吗?
前面的朱远无奈一转头,看着立刻转移话题的左衽披发汉子们,知道怕了才转过头。
当初打下黟县后,内里好运居然真有几个年轻时酿酒的老者,于是,这红高粱酒问世了。
当初,因为想着跟草原上交易,直接带着几小坛子,一些茶叶,一些绢棉而来。
解决完内讧,义渠上位后,这宴席上,直接风靡。
茶叶是顿顿离不开的必需品,但还是,这酒更让汉子们日思夜想啊。
呵呵,朱远心里庆幸,这50度以上的都存酒窖里,还有专门蒸馏出的一些酒精,别人都不知道。
要不然,指不定这喝大了,保不住秘密。
不过,这大彪的酒量,的确是被练出来的,也真是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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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胜他们与义渠纵使关系变的再好,到底是不想多瞅他的眼睛,谈笑间也是看侧脸,黑色的眼睛看习惯了,这冷不丁来个碧色的,也真是两年下来,渗人程度减轻了不少。
在老大的身后,几人调侃间,也顺利的其乐融融。
不过,说实话,这跟狼似的眼睛,也幸亏老大这么喜欢,还神色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