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进展到这种地步,已经跟负荆请罪没啥关系了。”骆阳梗着脖子一脸认真:“而是我凭本(gou)事(jiao)赚来的鸡爪子,他们耍赖不给我了!”
赌上吃货的尊严,骆阳并不准备糊弄过去:“我要我的鸡爪子。”
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骆阳特地在“我的”两个字节上加了重音。
陶暮从手上的一把鸡爪子里分出两根递给骆阳,又面无表情地扫了一眼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大毛同学——虽然这事儿是大毛搞出来的,但显而易见,当问题落在具体执行上,还得靠陶暮自己解决。
陶暮的解决方法也非常简单——
“方才那话是大毛答应你的,我没答应。”陶暮言下之意,也想耍赖了:“你要是还想吃,就让大毛给你们做吧。”
“暮哥——”一声惨嚎打破云霄,大毛凄凄惨惨的看向陶暮:“我不会烤鸡爪子啊!”
陶暮没吭声。
终于拿到两根鸡爪子的骆阳捧着自己的劳动果实,笑嘻嘻的敲了敲车窗框:“别端着啦。有好吃的,哥们分你一根。”
坐在副驾驶的厉啸桁无奈的叹了口气。将笔记本电脑扔进后车座,开门下车。
骆阳将鸡爪子递过去,嘴里嘀嘀咕咕:“你那是什么表情。这也就是你,换了别人我都不给他。”这可是用他的尊严换来的鸡爪子。
厉啸桁再次叹气。他并非吃货,自然也不能理解发小为了一根鸡爪子闹腾到这种地步的思维逻辑。或许,冷淡的目光扫过陶暮,厉啸桁心中揣测,骆阳这小子是为了博美人一笑也说不定。
陶暮同样注意到大暑天还穿着西服三件套的厉啸桁,不过他并不怎么在意。因为上辈子,厉啸桁并不算是剧情人物。陶暮只知道这人是厉家长子,在国外留学期间创建了自己的金融投资公司,很少回国。
厉啸桁敏锐的察觉到陶暮的视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几乎从来不吃路边摊的厉啸桁在陶暮的注视下接过鸡爪子,很给面子的咬了一口——霎时间,只觉得一股浓郁的肉香在口腔中弥漫开来。黏糯Q滑还带着些清脆的鸡皮,软糯的鸡筋,酥烂的鸡肉,就连鸡骨头都炖的软软烂烂,一咬下去,炖入骨髓的卤汤爆开。炙烤的鸡肉香,炖了一整夜的卤肉香,还有孜然、芝麻、辣椒面的香味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而在所有的味道中,香醇的花雕酒则完美的中和了这些卤味烧烤和香料调料的香气。使得鸡爪子从骨髓里还散发着一丝隐隐的清凛酒香,吃上去竟一点都不觉得油腻。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骆阳觉得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一下,一根鸡爪子连骨带肉都被啃完了,只剩下满口余香,嘴巴粘的差点张不开,香味浓郁的简直连天灵盖都要炸开。
“这也太好吃了吧。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骆阳觉得自己在五星级饭店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鸡爪子。眼前这小武替不但长得好功夫好,连做饭都这么好吃。人才啊!
跟着发小蹭吃蹭喝的厉啸桁也不由自主看向陶暮。只觉得眼前这男孩儿给他的惊喜实在有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