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只是其一。”盛怀扬从夏时初散在桌上的申报材料里抽出了一份资料,推到两人面前。
夏时初垂下视线,看清那是华盛的过去2年的年报。
盛怀扬手指微曲,搭在桌上,不疾不徐道:“你们看,华盛去年和前年的投资结构变化。”
罗律是门外汉,看不出名堂,这话却是一语点醒夏时初,她不仅依言看了投资结构变化,还把成本费用占比变化、资产负债比也仔细比对了一遍。
“华盛要推进战略转型,进军新的产业。”她得出结论。
盛怀扬欣然一笑,给了她一个两人才懂的眼神,翻译过来就是,“我家初宝真聪明。”
罗律不懂就问,“怎么看出来的?”
“交叉验证。”夏时初拿过那两份年报,用笔圈出几个地方,“你看,他们去年的投资结构中,战略入股比去年多了5%,而资产里,多出了江西一家中间体厂商和山东一家生物原料的股份,另外你看他们的费用成本里,新增科研经费和高校教研合作经费各1%……”
华盛的主业是化工原料,而中间体和生物原料都属医药行业。这几年,随着环-评严格,化工企业的路不好走,华盛想转行到医药、甚至生物医药既符合大环境,又有基础条件的支持。
IPO过审前,投行要定期向监管申报辅导报告和企业年报,这两年由于IPO堰塞湖,很多机构都在不停地补年报,疲于应付,所以很多时候年报也是以审计或会计那边为准,看看没有大变化,没有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的就报了。
华盛这些投资都是正常范围和行为,所以补年报时,夏时初并未过多分析,现在看来,华盛应该是已经做好上市后转型的打算。
罗律略思考后,试着问,“你们的意思是,他要转型,需要钱,而融资是最好的方式,要是走诉讼,那上市就遥遥无期,转型就转不成了。”
范亚海虽然是创始人和最大股东,但华盛还有私募参股和其他股东,公司战略结构转型肯定是通过了董事会集体商议,只是目前出于商业机密,没有对外公布,但去年他们已经有所动作,那转型之路其实已经启动。
这种情况下,范亚海因为‘私人’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如期上市,进一步贻误公司转型发展的商机,私募和股东不撕了他才怪。
有的是人帮王美娟逼他。
“就算范亚海迫于各种压力,只能协议离婚,可是这分配比例……”罗律仍然忧心,“有点悬,华盛说到底一直他在经营管理。”
罗律的担心也是夏时初考虑的,“而且,实际控制人换成王美娟,董事会和证监都不一定能认可。”
董事会方面不会把公司交给没有任何经营管理经验的王美娟,证监则会质疑控制人变动导致公司经营不稳定。
这样分配,让范亚海付出代价是很爽,可归根到底还是要符合实际才行。
盛怀扬看着两人:“不难,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夏时初和罗律都怔住,过了好一会儿,罗律先明白过来,激动得两眼放光,“盛总果然厉害。”
看夏时初还在困惑,罗律赶忙解释,“盛总的意思是,王美娟、范亚海和他们的女儿,三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向董事会、监管层说明,不管怎样,三人仍然一致行动,共同经营,共同负担责任和义务,也就是从法律层面把三人捆成一个整体,那么实际控制人不再是三人中的某一人,而是他们这个团体。”
协议一旦生成,不仅解决了离婚和股权分割造成的不稳定,还变相堵死了范亚海拒绝分配方案的路。
因为王美娟和女儿太“大局”了,愿意不计前嫌,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重,以保障公司发展为前提,跟他达成一致行动,如果他再“不识相”,谁他妈都不会同意的。
如果没猜错,协议生成后,王美娟和女儿还会主动提出不直接参与经营,而是让范亚海代为行使共同控制人权利,但由于协议约束,范亚海的一举一动都得向她们“汇报、商量”,俨然就是从话事人变成了母女俩的打工人。而且待女儿长大,有能力接手公司时,王美娟完全可以联合女儿将范亚海踢出董事会。
范亚海要想立稳脚跟,下半辈子怕都得看王美娟母女脸色行事,还得如履薄冰,时刻担心被踢出局。
这招简直太狠了。
罗律眼神复杂地看向盛怀扬,有些怀疑范亚海是不是得罪过他。
夏时初则再次感慨,这人怎么能这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