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一人,负责人口和土地清查。从执政官和裁判官中选拔产生,任期五年。如果公民能做到监察官,在他任期结束后便会被尊为贵族并被授予贵族特有的官职。不可世袭。
十:裁判官
共一人,任期一年。在大法官审理过犯人之后,负责对其进行判决。在新的哈迪尔继位时,由他来钦定其正统性。不可世袭。
十一:司法官
共十人,任期一年,职务参考裁判官,但没有最终决策权。也有钦定国王正统性的权力。不可世袭。
十二:市政官
每座城池一人,由财政官选拔产生,任期一年。管理该城市的治安。公民成为市政官后也有可能晋升为贵族。
十三:行政官
共两人,任期一年。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但是在法尔发王国建立后,它的大部分权力被取消。不可世袭。
十四:公民营造官
共两人,任期一年。具体事务参考上面的贵族营造官。但他们更多的为保民官和公民官员做事,且不能世袭。
十五:高级营造官
共两人,任期三年。负责协调公民营造官的工作安排,从公民营造官中选出。不可世袭。
十六:督察使
特殊官职,由哈迪尔指定前去某城池进行监察事务并回禀给哈迪尔。
十七:独裁者
特殊官职,当王室绝嗣或出现重大事件时,可能会选择一位德高望重的官员作为独裁者来主持局面并恢复法尔发的正常秩序,以及指定新的统治者。因为是临时官职,自然不具有世袭的概念。
十八:首席大臣(或首席执行官)
共两人,即北法尔发首席大臣和南法尔发首席大臣,无任期时限。北首席大臣的权力较大,地位更高。作为哈迪尔和其他贵族的顾问,通常由年老的智者担任。不可世袭,但是首席大臣可以指定一位接班人,经检测后可以在他死后继承他的位置。
十九:市长、镇长、及村长等。
由公民自行选举,负责货物的运输和处理民事纠纷。任期不定,可世袭。
二十:“忠诚者”
在高级公民官员结束了他的从政生涯后,还没有被授予贵族身份的,会被给予一个名为“忠诚者”的称号。这些官员每年会被授予二十五个哈迪尔币,相当于是子爵的待遇,是法尔发为公民准备的退休金,但是这不可世袭,在该官员本人死后,这些福利便会被撤销。
高级公民官员包括除了百夫长,财政官,特殊官职,和不由王室分发工资的官员(如仆人,副手等)以外的,本章中列出的所有官员。
二十一:队长
临时职位,在军中辅助将军、千夫长或其他军事长官做事。
二十二:副手(或副官,副将)
被领主任命,辅助他们做事。不被王室监管,也没有具体任期或职务。
贵族爵位,均可世袭。只能被监察官和哈迪尔本人册封,他人不得随意册封贵族,否则以叛国罪论处。如果父子二人同时有爵位,死后按爵位高的继承。当某人死后没有继承人时,由他的兄弟和侄子们继承。女性也可以继承爵位,但一般来说,男性优先。
一:“贵族”
最低级别的爵位,几乎没有食邑。多数时候,仅仅是一种名誉。撒科利的叔伯吕波在参与远征前就属于该爵位。
二:男爵
无领地,每年十个青铜币(或者叫哈迪尔币)。
三:子爵
无领地。每年十五个哈迪尔币。
四:伯爵
至少拥有一处领地。每年三十个哈迪尔币。
五:侯爵
至少拥有一座城堡。每年五十个哈迪尔币。
六:公爵
至少拥有一座城市。每年一百个哈迪尔币。
七:大公
特殊爵位,行使摄政权,每年四百个哈迪尔币。
领主:指拥有dú • lì领地的贵族或公民,管理他自己领地内的税收,军事行动等。可以拥有dú • lì军队,但常备军不得超过五千人。
地理位置:
地处维鲁特大陆南部,哈姆斯以南,新月地区以东,东部沼泽以西,南面是大海。埃里克森山的西南部。
首都:
法尔发历一年前在米坦尼城,法尔发一年后迁都法尔发城。
法尔发城,在法尔发王国西北,中央大路的终点。法尔发建立的一百多年前,乌莫封锁了它的南部边境,使大陆中部和北部的商人无法到法尔发经商。
法尔发王国分为北法尔发和南法尔发两大行政区。以临西境、布瑙多、瑞文、巴林顿四座城市为界,这四城以北为北法尔发,以南为南法尔发。
北法尔发包括法尔发王国的大部分城市,南法尔发有流活、极南和安怡三座城市以及一些村镇。
通常来说,由于隔得比较远,王室对南法尔发的控制比北法尔发更低,本地的行政事务基本都由领主自行裁决。
其他数据:人口一百四十万人左右,常备军两万人左右,战时最多能召集超过十万人。
贵族四千多人,公民六万人左右,自由人十一万人左右,奴隶一百一十一万人左右。其中有超过三十万人是债务奴隶。
分为北法尔发和南法尔发两大行政区,以瑞文城为边界,瑞文以北为北法尔发,瑞文以南为南法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