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和结婚要征求投资方的同意,天底下有这么荒唐的事吗?
更何况这个投资方还是她的前男友。
顾新橙找A大法律系的朋友咨询一番,她愈发意识到这种条款是侵犯婚姻自由。
思来想去,她拨通了于修的电话。既然姜经理说这是于修的意思,那她找于修合情合理。
电话“嘟”了几声,便被接通。
顾新橙开门见山地说:“于秘书,TS协议里有一项限制创始人婚姻自由的条款,我印象中没有谈过这项条款。”
于修问:“这项条款有什么问题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顾新橙说得有理有据,“所以,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顾总,这项条款并没有约束你的婚姻自由。”
“如果担心创始人婚姻状况引发股权纠纷,我们可以设立其他条款。”
“这我得征求傅总的同意。”
顾新橙以为于修稍后会和傅棠舟沟通,谁知电话直接被递到了傅棠舟手里。
他口气冷淡:“不同意,可以不签协议。”
顾新橙一时语塞。
五百万的投资谈都谈好了,哪有临门一脚不踢的道理?公司一堆人还等着吃饭呢。
“傅总,您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擅自增加条款,这不合适吧?”顾新橙说。
“夫妻股权纷争会给公司带来多大的问题,你应当清楚。”傅棠舟避重就轻,“初创公司各方面不稳定因素极大,把感情问题带入公司事务,团队可能分崩离析。”
“所以呢?”
“所以,不要和创业团队的伙伴发展私人感情。”傅棠舟不冷不热地说,“尤其是女孩子,更要注意。”
“女孩子怎么了?”
“容易被爱情蒙蔽双眼。”
“……”
如果傅棠舟不是她的前男友,这副一本正经的口吻,她差点儿就信了。
“傅总,我谢谢您了。”顾新橙冷笑一声,“这个道理我去年就明白了,我不会犯这种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