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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哥一直都在。

第六章捡回来的第六天

展锋是孤儿,林言之也是。

不过他们成为孤儿的渠道倒还不大一样:展锋是父母要不了了的;林言之则是父母不要了的。

要不了和不要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就拿展锋来说,他有一个弟弟叫展芒,两人的名字合在一块儿就是展露锋芒。对于他那对堪堪学前教育水平、大字都不识几个的父母来说,取这俩名字怕是用尽了他们必生的才学。

展锋出生时已算是晚来得子,他妈为了能怀上他吃了整整五年的苦药。展锋因此也有幸在家里当了两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祖宗。

可惜喜新厌旧是人类的劣根性,等到弟弟展芒出生,他这个哥哥就没那么新鲜了。

爸妈总念叨展芒人比他聪明,长得也比他白净,学习成绩那更是不知要比他好到哪儿去了。

展锋没说自己白天要下地干活,晚上还要看庄稼,每天得打水劈柴做饭。展锋也没说自己下课后没时间学习,因为他得照顾弟弟。

后来等到家里的锅越来越揭不开的时候,展锋错过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一番掂量过后被抛弃了的那一个。

父母一边哭天抢地,一边连夜把他交到了人贩子手里,想着这样还能省下一晚的住宿费。

他还记得爸妈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锋儿啊,你年纪大,弟弟他还小,还不到愿意吃苦的年纪呢。你在外头要把自己个照顾好,知道不?”

那时的展锋又懵又傻,揣着俩硬邦邦的糙面馒头只会哭着点头。

可惜头还没点完,就被不耐烦的人贩子给拽进了屋。

后来等年龄大点儿了再回想起此事,只觉得好笑。不管是八岁还是六岁,小孩子得有多大的本事,才能在人贩子手里照顾好自己。

人,又哪里会有愿意吃苦的年纪呢。

就像前面说的,林言之与展锋不同,他是父母不要了的,一生下来就被丢在了医院里,连名字都是医生凑在一块儿给取的。

听说未婚、未成年、父不明、有偿交际,一位母亲身上最不该有的四个标签,一下被他碰了个大满贯。

可以说被抛弃这件事,估计在他投胎前就被白纸黑字地写在了命格上,这辈子注定是躲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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