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钊噎了一下,恼羞成怒道:“反正就那个意思,你领会精神一下!”
刑应烛叹了口气。
盛钊自己也知道,他虽然跟刑应烛谈起了恋爱,但决定在一起时又仓促又戏剧不说,时间也太短了,连“试用期”都没过,谈同居实在是很草率。
可他又实在忍不住。
或许是当初盛钊请假去申城时,刑应烛那一通可视电话埋下的伏笔。盛钊对于获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颇有执念,而如果对方是刑应烛的话,这个欲望还超级加倍了一下。
以至于他明明自己知道这样不太好,但还是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沉不住气。
“你考虑一下。”盛钊自卖自夸:“我哪里不好,又暖和,又会做饭。”
在外头这些天,盛钊隐隐约约发现了一点刑应烛的生活习性,他喜爱潮湿,却不怎么喜欢冷。如果晚上他跟对方睡在一起,就会发现刑老板本能地还是会趋向热源。
“盛小刀,所以我付你工资,是让你泡老板来的?”刑应烛缓缓说。
盛钊:“……”
盛·社畜·钊蓦然想起了被自己遗忘的本职身份,肉眼可见地心虚了一瞬。
“这……这不妨碍嘛。”盛钊故作镇定:“我白天下去上班,晚上上来同居,有什么不好,你当初面试的时候又没说不许办公室恋情。”
刑老板第二次叹了口气,觉得头有点疼。
他几乎已经能预见到自己的未来——盛小刀同学精力旺盛,见天的叽叽喳喳,像个行走的十万个为什么,白天晚上的放在身边,肯定比窗外的麻雀还要活力四射。
不过脆弱的人类崽子心思敏感,万一要是拒绝了,八成又要在背后黯然神伤。
刑老板自认为是个大度的男朋友,所以自我说服了一下,勉勉强强做出了一点让步。
“过来。”刑应烛说。
盛钊屁颠屁颠地走过去,在沙发旁边的地毯上坐下。
刑应烛微微眯起眼睛,捏着他的下巴左看右看,啧了一声,调笑道:“那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盛钊嘿嘿一乐,狗腿似地握着拳头捶了捶他的腿。
“我给你做饭呀。”盛钊说。
“我不同意你就不给我做了?”刑应烛问。
“那……也不是。”盛钊强词夺理:“可能同居之后做的饭菜有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