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简先是一愣,紧接着却反应过来,他这是由心入魂,窥到了上辈子的事。
修行之人,最初是开天眼,若修行到了,便可渐渐地窥探前生,知晓天机。
张简天眼开得早,从小便见多了妖鬼之物,也窥得过几丝前世之事。只是那时候他人不大,修行刚刚入门,心智不稳不说,脑筋也简单。乍一窥得前生之事,实在分不清前世今生,糊涂时还将二者混为一谈,每日过得浑浑噩噩,差点走火入魔,进了迷障。
于是后来他师父便出手封了他这方面的灵智,才叫他安安分分地长到现在。
——现在怎么忽然又看见了,张简想,难不成他的修为这时候进益了?
眼前的少年穿着精致,脖子上挂着个金镶玉的长生锁,腰间垂着一条长长青玉的挂穗。
那挂穗对他而言显然有些太长了,几乎要拖到他的脚面上,累赘得很。
一脚踏过玄关,人便能知道许多事。哪怕面前的孩子跟自己长得毫无相像,张简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对方正是上辈子的自己。
此间情景,张简小时候就见过几次,只是他小时候的记忆短短续续,像是一堆缺角的拼图,直到此时才算是将那些拼图勉强补成一条线。
他跟随爹妈来附近乡野探亲,人却贪玩,大热天的自己就跑进了林子要抓虫子,至于他腰上那个不伦不类的长挂穗,那是他刚刚从大他几岁的堂哥那打赌赢的。
只可惜他人不怎么存财,那玉穗子在山野里走了一遭,就不知道被他掉到哪里去了。
张简如今已经大了,于修行之道也算小有所成,并没像小时候一样沉于虚妄的前世,至今还算理智。
上辈子的他是个千娇万宠的混世小魔王,家境好,人也单纯,也不知道什么叫财不外露的道理,抓着堂哥在镇子里一掷千金,什么好玩买什么,小荷包里一拉开全是金珠子,没走出半条街便被人盯上了。
乡野附近的深山里常有土匪,见了这等有钱的公子哥哪能不动心,心狠手辣间,便将两个孩子一起掳了。
看到这时,张简略微有些皱眉——虽说上辈子的事儿已经过去了,但这么个蠢法,确实让他自己有点不能接受。
他上辈子没活多少年,剩下的剧情不看也记得住。
土匪去信给他家中人要赎金,为了防止两个孩子偷跑,还将他俩分开关押。小少爷傻不愣登地等着家中人来救,谁知当天深夜里,土匪寨子火光冲天,混乱间只听得外面狂骂,说是其中一个小崽子从看守的地方逃了,还放了把火烧寨子。
堂哥逃了也就算了,还放火烧了房子,睡梦中烧死了两三个土匪。剩下的土匪恼羞成怒,一时间也顾不得这肉票多金贵,把小少爷从柴房里拖出来,一刀就宰了。
张简:“……”
真是——死得太草率了,张简心说。
然而此次却与上次不同,那小少爷死了,就本应结束了,可谁知张简似乎无意中被上辈子的魂灵牵扯,浮光掠影般地多看了一眼。
——从土匪寨子里逃脱的堂哥拼命地奔跑在山中小路上,脚边影影绰绰地跟了个影子。
被张简遗失的青玉挂坠挂在他的腰间,还被路边的灌木勾了一下。
张简微微一愣。
此时此刻,自渡寺二百米外的露天停车场卫生间里,盛钊已经从上到下换了一套行头。
胡欢和盛钊的“拯救同伴大作战”显然更接地气一点,他俩不知道怎么商量的,叽叽咕咕了一整天之后,集体觉得“想要不被幕后黑手注意,那就必定得大隐隐于市,做个标准游客才行”。
但是——
“胡欢。”盛钊沉痛地说:“你这真的大隐隐于市吗,我怎么觉得更扎眼了——我一眼看过去像不像一只成了精的野鸡。”
盛钊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大T恤,头发抓得乱糟糟的,将脖子上辟邪用的子母链塞进了衣领里面,又在外头挂了个单反相机用来掩饰。
他这一身都是胡欢给他安排的,牛仔裤上破了两三个洞,裤腰上拴着一条长长的金属裤链,脚下踩着一双画着手绘火星文的帆布鞋,一眼看去说得好听是艺术青年,说得难听点,就像是脑子有点问题。
“二十一世纪了。”盛钊说:“胡欢,现在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已经不这么穿了。”
“你不懂,小钊哥。”胡欢说:“最好就是一眼看上去就脑子有问题,这样对方就不会注意你了——毕竟谁知道他们要抓什么样的人啊,万一就要那种看起来聪明伶俐有担当的,你岂不是就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