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赚来的钱全都交给孩子,孩子再把大部分钱交给集团,这岂不是养了一堆不用吃饲料,就会下金蛋的母鸡。
这样弄来的钱,可比卖一个孩子的收入要多得多。尤其是小孩六七岁以后就能帮着干活了,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几近于无,完全就是纯利润。人贩子一提出来,传销集团就心动了。因为这,传销头子还特意把人贩子提拔成高层,全权负责这件事。
“人类都害怕妖魔鬼怪,觉得可怕。偏偏我活了这么多年,越活越觉得,有些人类的心思,可怖到比他们嘴里的妖魔更可怕。”妖怪怎么了,多少妖怪单纯到被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不过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苟昌平感叹道:“不管是人还是妖魔鬼怪,全都有好的,也有坏的。”像收留他的那一家子,还有以前遇到过的很多人,就都很好。
苟昌平继续说道:“人贩子被洗脑的很彻底,虽然其他事情都说了,但她怎么都不肯说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在哪里。我没办法,只好顺着人贩子身上的气味,一点点地往回找。”
也是他运气好,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居然离A市不远,人贩子才从那里出来没多久,而最近又没下雨,气味虽然因为时间的关系散了很多,还剩下的那些也断断续续的,不过凭着好鼻子,再加上一些运气,最后还真让苟昌平找到了。
“找到大本营后,我就假装无意间路过,结果却发现不对的路人报警了。不过我估计是好运气都用完了,报警的时候,传销集团的人刚好出来倒垃圾。被撞见了,没办法,只好打起来,免得对方回去报信。”
“其实我就只制服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出来倒垃圾的倒霉蛋,苟昌平有些无奈地说道:“谁知道新闻报道的时候,就变成了我一个人捣毁了传销组织。”明明是后面的警察赶过来捣毁的。
苟昌平谦虚,但其实真要说起来,发现传销的人是他,说是他捣毁的也不算离谱。功劳确实有属于他的一部分,再加上现在的新闻都喜欢博眼球,出现这样的结果十分正常。
这剧情,听得顾长生目瞪口呆的同时,也忍不住心生敬佩:“你这也叫有私心?”
虽然起因是因为小女孩,但最后的结果,还不知道受益了多少人。这要是叫有私心,估计国家巴不得像苟昌平这样有私心的人再更多一点。
像苟昌平这种一身正气,就算是私心,也是做好事的人,俞知乐觉得有个工作特别适合他:“你觉得,你去当警察怎么样?”
第14章第十四个求职者
“当警察?”这倒是个好选择,不过苟昌平很有自知之明:“我并不会查案子。”
“每次都求助小动物也不现实。”他不是大妖,还没强到能让小动物无偿为他服务的地步。说到这,苟昌平不无羡慕地看了俞知乐一眼,妖界强者为尊,他要是有大妖这样的威压气势,哪还用得着那么麻烦。别说当警察了,就是要他像电影里演得那样拯救世界都可以。
说这话的苟昌平,没注意到俞知乐不明所以的眼神,他继续顺着之前的话头往下说:“上次让蟑螂帮我探听消息,我足足付出了两年的灵气。”两年都白修炼了,苟昌平满脸心疼。
现代社会灵气贫瘠,他修炼起来多艰难啊。结果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灵气,最后还要笑着送给别的动物做嫁衣,硬生生把一只普通蟑螂,给灌到开了灵智。
“我要是真去当警察,估计案子没破多少,自个身上的灵气就得先被榨干。”哪怕苟昌平有心想要帮别人,可也不是这么个帮法。灵气对妖精有多重要就不用说了,真要被榨干,他是会变成普通动物的。从身到心地变,连灵智都会跟着退化。这对妖精来说,比死,比灰飞烟灭还令妖难以接受。
俞知乐闻言,理解地点了点头。上岗之前,他也是经过培训的,再加上从自家发小那边耳濡目染来的有关于妖精的常识,俞知乐对事情的严重性十分明白。完全失去灵气的妖,这就好比一个正常人,还是个十分聪明的正常人,一下子变成了傻子。任谁也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自己:“那还是换一个吧。”别做警察了。
作为犬妖,苟昌平的优点还是很明显的。比起一些生活中不常见的动物,猫猫狗狗几乎可以说是人们最经常相处的动物了,俞知乐也许不知道其他宠物的特长和能力,但狗么,狗的嗅觉和视觉都很好,这是常识。不止是俞知乐,换做其他人来也知道这点。
俞知乐觉得,苟昌平可以从这方面下手来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