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错觉吧。
或者是其他丑鸟嫉妒自己的美貌,恨不得杀了自己取而代之?
唉,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给了自己傲视群鸟的美貌不说,还给了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宽广的胸怀。而他们什么都没有,只有灰扑扑不起眼的羽毛,和不够优雅的体型,也难怪他们心生嫉妒。
想到这,鹦鹉十分有容鸟之量地原谅了他们。继续自我陶醉地写小作文:“我的羽毛,如此艳……”不对,不是杀气,是妖气!这股妖气还有点熟悉。
不好!
鹦鹉就跟被掐了脖子似的,嘴里的话顿时全咽了下去,身上的毛都炸了起来,扑打着翅膀就想逃命。他心里后悔极了,明知道这里以前有大妖住过,他就不该因为大妖不在,看起来像是离开了,而抱有侥幸之心。
鸠占鹊巢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一只小鹦鹉被发现占据了大妖的巢穴,能有什么好下场?鹦鹉想飞,但是翅膀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的不得了,他费尽了全身的力气,也只是让翅膀抖了抖,根本没办法飞。
大妖越来越近了,对方肯定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抓到鸟后,也不知道大妖是喜欢清蒸,还是红烧?反正不管怎么样,他这一身艳丽的,惹人垂涎的羽毛,是保不住了。一定会被拔掉的。说不准还有嫉妒自己的鸟,会趁着大妖不注意,把拔掉的羽毛叼走,拿回去装饰他们的身躯。
想到这,鹦鹉就心如绞痛。
鹦鹉被吓破了胆,一头从树上栽了下来。
俞知乐走过去的时候,那么巧,鹦鹉就掉到了他跟前:“顾叔还养鸟?上次来没看到啊。”
“乐乐回来了?老板和老板娘给你捞鱼去了,说是晚上给你做鱼吃,让你自个带朋友上去。喏,这是钥匙。”农家乐里的伙计听到院子里动静,从屋子里走出来,拿了两把钥匙递给俞知乐:“最上面,靠榕树的那两间就是了。”
那两间屋子,是夏天来这边玩的人最喜欢订的。
足够高,视野好不说,因为一边靠近榕树,房顶被树荫遮住了,阳光根本照射不进来,屋子里一点儿燥热都没有,高温天不开空调都十分清凉。
“至于这只鸟,”伙计看了鹦鹉一眼,说道:“不是老板养的,也和附近的人打听过了,都说不是他们养的。大概是从其他地方飞来的,反正到咱们这以后,就不走了,天天蹲在树上,蹭吃蹭住有一段时间了。”
“这只鸟聪明是聪明,会说的话也多。就是吧,太自恋了,还喜欢扰民。一天到晚,要么是在歌颂自个的美貌,要么就跟在客人身后学舌,你说一句它说一句。偶尔来这么一下,还挺有意思的,次数多了就有些烦。好几个客人都投诉了。”
说是这么说,不过伙计还是问道:“它没摔出事吧?”鸟嘛,都会飞,这还是鹦鹉第一次从树上摔下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平常它珍惜自己的羽毛珍惜得不得了,别说摔到地上,浑身沾染土灰,就是不小心弄乱了,它都要梳理半天。
就跟自己珍惜新买的手机似的,生怕磕了碰了,多玩两下都得拿湿纸巾擦一遍,完事后还要再用干纸巾擦一遍。生怕自己的手汗在上面留下印子。
因为和鹦鹉感同身受,这会见它居然到现在都还没有反应,伙计平常固然有点烦它,却也忍不住有些担心。
俞知乐闻言,翻了翻羽毛,检查了遍鹦鹉:“没外伤。”至于有没有内伤就不知道了,不过鹦鹉直到现在都还没醒来,倒确实是个问题。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找个兽医过来看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躺在他手上的鹦鹉身体在瑟瑟发抖。
虽然抖得很不明显,但那也是抖。
大概是被吓到了。
对自个猫憎狗厌的体质有着清楚认知的俞知乐见状,连忙把鹦鹉交给伙计,自己带着白泽进屋上楼。
等到了房间,顺着窗户往下面一看,果然,那只原本还奄奄一息,看起来跟死了没差的鹦鹉,顿时就生龙活虎了起来。抖了抖翅膀,飞出了院子。
俞知乐有些失望。他原本就是因为喜欢小动物,这才去小楼上班。结果上班后,事情根本没像他所以为的那样发展。去小楼的动物是不少,大部分也确实都不怕他。
但是,重点就在这个但是上,俞知乐心里苦啊。但是那些都是妖精,不是普通动物。而且他们没几个是用自己原形来的。就是用原形来的,俞知乐叹了口气,之前他太想当然了。用原形来又怎么样,没经过允许,你敢上手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