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军事>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第八百六十七章 别墅、马车、美人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八百六十七章 别墅、马车、美人(1 / 4)

孙旭和孟小姐一路乘坐出租马车抵达了西城区地产局,见到了地产牙人还有卖家。

卖家之前孙旭见过两次,是一过江北人,在松江城从事金融业的工作,几年前购买了东沁社区的这套独栋房子,准备改善居住环境,不过没多久就工作发生了变化,他工作的证券公司搬迁到了北城区。

虽然都是在松江城里,但是松江城也挺大的,北城区和西城区距离十几公里呢,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时候,一两个小时都过不去。

如此情况下自然也就没办法继续在东沁社区安家了。

卖家只能在北城区那边的郊区重新购买房子,但是资金压力也比较大,因此一直想要把东沁社区的房子卖掉。

至于出租……这玩意可是一千多楚元独栋房子,哪怕是在当代的松江城里其实都算是豪宅的范畴了,想要租出去不容易……怎么说呢,这种房屋是奠定的郊区家庭住宅,基本都是用来安家落户用的,而能够租得起,并且舍得租这种房子的家庭基本也都买得起。

很多人会直接购买房屋而不是选择租这种郊区家庭住宅。

哪怕是租房,人家大多也会租更便宜一些的郊区连排公寓或者干脆是公寓内的某一个单元先过渡一二。

所以这种房子,其实很难租出去的。

而且就算租出去了,这租金也得交税,百分之二十多的租金税呢。

底层老百姓没几个钱,税务机构可能还不搭理你,采用现金交易的话还可能偷掉租金税,但是金融行业的高收入人士,一个个都是税务机关里的重点关照名单,想要在租金偷税漏税,很容易把自己折腾进监狱……所以在大楚帝国里,其实中高收入群体更加关注税务安全,偷税漏税的情况比较少,就算有也是拐弯抹角的进行合法避税。

倒是富豪权贵阶层有更多的渠道以及能力进行避税。

至于底层老百姓……说实话税务机构一般不怎么搭理他们,这都没几个铜板,收上来的税还没税收成本高。

因此在很多个人承担的税收里,比如个人所得税,中高收入群体才是贡献税收的主力,这些人也是税务机关的重点关注目标。

嗯,目前的孙旭基本也是属于这一类……他每个月的薪资在发之前,就已经被扣除了个人所得税,大楚帝国里的个人所得税,从企业里获得的薪金或其他个人收入,都由企业代为扣税,根本不给你偷税漏税的可能性。

只不过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非常高,和普通人没啥关系……薪资年收入超过一百五十楚元以上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暂时也不算高。

整体来说,大楚帝国里的个人所得税,目前主要针对中高收入群体,目前也只局限于从官府,企业等公账户渠道所获得薪资等常规的个人所得。

至于私人雇佣,现金雇佣之类的暂时就无法征税到了……不是税务局不想征收,而是目前的征税手段征不到,或成本太高。

年底的时候,西城区税务局甚至给孙旭寄来了一封税务申报指引手册,信件里说的好听,说是提供一份税务申报手册引导协助纳税人进行税务申报,有什么不懂的事项可以来信咨询或到税务局咨询云云。

这封信,其实就是摆明了告诉孙旭:小子,明年初报税的时候别耍花样,我们税务局盯着你呢!

东沁社区172号楼的原业主还要承担每年的地产税,如果再扣上租金税,如此算下来租金收益其实不大……而且房子租出去可以可能会出现折旧情况,买的时候也不好卖。

孙旭之所以这么爽快的购买这套房子,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这套房子是装修好好全新的,没有住过人。

因为一个真的想买,一个真的想卖,加上孙旭也有这个资金实力,因此交易比较顺畅。

在地产牙人的授权代办下,双方很快在地产局里完成了过户,并当场缴纳了过户所产生的相应税费。

孙旭也把最后一笔款项的支票给了原业主,原业主比较谨慎,当场就去了隔壁的财务银行网点进行了查验,确认支票没有问题并且成功取款之后,这才辞别而去。

此时,孙旭手中拿着装着地产证书,地产买卖合同,完税证明和发票还有原业主的收据等一堆文件。

就这么站在路边,而孟小姐则是紧紧挽住了他的臂弯。

这套房子,不仅基本是孙旭的,也是她的……人家孟小姐也是出了钱的,把过去几年存下的两百楚元都拿出来了,以借款的名义给了孙旭

孙旭因为要支付三成的首付款,还要支付税费,地产税,再加上安家所需要产生的一些了费用,比如说装修上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适当的改装,购置一些新家具,再雇佣女佣,车夫,购置马车和马匹等。

这加起来所需要的钱可不少,孙旭存钱的时间还是少了点,短时间内还有一些缺口,本来孙旭是打算找王科长借一笔过渡一二的,但是孟小姐却是把自己的嫁妆钱给拿了出来。

本来孙旭是不想要孟小姐的钱的,但是孟小姐却是很坚持,一度说他不拿钱就是看不起她,是想要始乱终弃……无奈之下孙旭最终还是拿了钱。

毕竟孙旭没有始乱终弃的想法,他这个人还是比较传统的,既然和孟小姐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自然不会有其他什么想法。

毕竟在几个月前两个人突破了最后一层关系后,虽然碍于社会言论,两个未婚男女并没有直接住在一起。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