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算画画,”莫觉勾起唇角,觉得他有点萌,他解释道,“我只是地图画多了,比较擅长抄图。”
他控制着笔速,宛若人型复印机那般,丝毫未颤地在另一张羊皮纸上拷贝出了一模一样的图腾。
沈雍乐拎起来对比了半晌,几乎要分不出哪个才是原版。
弹幕也被惊到了:[哇!真的好厉害!!]
[爵爷都说了是抄作战地图练出来的,那个错一点就是全军覆没啊。]
看到弹幕都在夸爵爷,沈雍乐简直比自己被夸还开心,美滋滋道:“是吧是吧……”
于是弹幕便又瞬间跑偏了。
[乐神眼睛里都是小星星哈哈哈!]
[哈哈真的哎,简直恨不得挺起小胸脯叉腰为男神骄傲了。]
[乐神:我的我的我的我的……]
沈雍乐微微一滞,脸上开始发烫,赶紧战略性转移话题。
乐神故作镇定:“那个什么小姐……为什么会参加黑弥撒呢?”
莫觉刚刚在剩下三人对比图腾的时候就已经简单看了看屋内的东西,此时闻声便回答:“应该是为了祈求公爵爱上自己吧。”
放着羊皮纸的抽屉里,满满的都是女生一遍遍誊抄的名字雷塞尔迪亚斯,雷塞尔迪亚斯,雷塞尔迪亚斯……
字体从一开始的娟秀整齐,到逐渐潦草不清,就像是在长久的执念下逐渐失去原本的自我,偏执而疯狂地只想祈求这个人的爱,却忘了最初爱上这个人的原因。
沈雍乐摇摇头:“不应该是这样的,爱情应该是使人变得更好的东西啊。”
如果你因为爱上某个人而变得不像自己,变得竭斯底里,变得每天都因他而不开心……你就应该停下来思考一下这到底是不是健康的爱情了。
沈雍乐小时候曾有一个漂亮的茶杯,那是他过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给他买的。
据说才几个月大的小沈雍乐一眼便喜欢上了那个杯子,抓在手里不肯松开,被抢走就哭得肝肠寸断,仿佛被抢了什么宝贝。
人家小朋友那么大时都喜欢毛茸茸软乎乎的东西,唯独乐神从小就独树一帜,喜欢一只茶杯。
爸爸有点好笑:“你是茶杯兔吗?还是小乌龟?”
但爸爸到底还是将那不算便宜的精致小东西买给了他,成了小沈雍乐的第一个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