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家这种事该我来,你是宠物,宠物的责任就是享受生活。」
「可是我要报恩啊。」
「已经报了不是吗?在床上。」
「喔……」
在小玖陷入沉思的时候,方鸿把碗拿去厨房,等他将饭菜热好端上桌,小玖也收拾完了,身上随便套了件T恤跑过来吃饭。
方鸿把他的专用砂碗递给他,他大概是饿坏了,闷头大口拨饭。
看着他灵活地使用筷子狼吞虎咽,方鸿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也终于明白自己昨天那么郁闷纠结的原因了。
都因为他喜欢上了这只小丹顶鹤啊。
至于为什么喜欢?又是怎么喜欢上的,他也不知道,大概就是在接触中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吧?
方鸿仔细留意小玖的手指,指尖白晰光滑,看不到一点伤痕。
「小玖,你的自我修复能力很厉害啊。」
「嗯?」
「手指,你昨天不是咬破手指写留言的?」
「不是,是用小刀割的,不痛,没有方鸿哥你打屁股痛。」
「……」
好吧,这不是重点。
方鸿问:「告诉我,为什么写血书?」
「因为我没有笔啊,只好将就着用血了,啊,我知道为什么我会睡那么久了,因为我放血放得太多,晕了。」
「你就写了两个字。」
「你看到的只有两个字,其实我写了好多,但总觉得不满意,所以写一张丢一张,丢了很多,最后才选出我最喜欢的那张。」
「丢了多少?」
「二……三十几张吧。」
「……」
方鸿再次无语了,他也彻底理解小玖沉睡的原因,放了那么多血,正常人都会犯晕的,正常的鹤同样也会晕。
要不今晚就炒猪肝好了,帮小玖补补血,顺便再把那张小广告找回来,血淋淋的情书,挺符合他的审美观的。
「方鸿哥你在想什么?一直笑。」
方鸿回过神,说:「我在想回头把你的字裱起来,字写得很漂亮,又是第一封情书,要好好收藏才行。」
「真的写得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