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接收记忆,陆泽无语了。
原身是一所普通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做新媒体推广。
底薪四千五加奖金。
原身自认为自己这个人没什么特别的,除了脸比同龄人好看一些,身高高一些之外,从小到大,学习一般,工作一般,家庭一般,自己本身能力也一般,还有一点社恐。
所以原身给自己规划的路线也很简单。
好好工作,平安生活,找个和自己差不多的普通女朋友,争取28岁之前攒下一笔钱可以和女朋友一起在双方父母的帮助下首付一套房子,然后一起还贷款,再生个孩子就行了。
可是,事与愿违。
刚才那个女人叫邵思晴,邵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长相如刚才所见,十分漂亮,外形上和原身还是十分相当的。
大四,ktv聚餐,原身被起哄上去唱歌,全程跑调唱完了。
偏巧,那天,邵思晴走错包厢正好看见。
原身自己是不明白邵思晴怎么对他一见钟情的。
那天,他喝醉了,头发乱糟糟的,身上到处都是蛋糕,他五音不全,唱歌还全程不在线。
可是邵思晴就像入了魔一样的追求他。
先是每天早中晚三餐送吃的,原身不喜欢她就拒绝了,邵思晴以为是自己从来没下过厨,手艺不好所以努力跟着家里的大厨学习厨艺。
然后是每天上课,邵思晴都要陪在原身身边,晚自习要陪在原身身边,论文调研要陪在原身身边。
哪怕,原身千百次的说过不喜欢她,请她不要这么做,她都毫不退缩。
后来,答辩结束毕业了。
邵思晴在楼下摆了九百九十九只蜡烛,手捧着九十九朵玫瑰向原身告白。
原身这时候已经烦透她了。
原身原本有一个暗恋的对象,是打算在毕业后暗地里告白的,这样就算对方拒绝,也不悔自己的青春,就是邵思晴在追求他的过程中把窗户纸捅破了,然后邵思晴威胁女孩,只要敢靠近原身就让女孩退学,最后女孩见到原身就绕道走,躲的不能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