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视线偶然落进她眼中,就好像撒进一片光,将她的整个世界点得透亮。
虽然只有一个瞬间,却足够让她明白,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是什么。
因为歌里提到的一切美好画面,她突然间都想和他一起拥有。
没错,一起。
她第一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
**
第二天晚上,顾清姿又去了酒吧,是另一位歌手表演。她只呆到七点多,就意兴阑珊地离开了。
酒吧离她的住处不远,于是她没开车,沿着霓虹闪耀的人行道往前走。
顾清姿高跟鞋踩得很好,沿着花坛边缘走一字,链条包松垮垮地悬在手腕上,完全没注意到斜后方戴着口罩的黑衣男人。
当她经过一个巷口,路灯光线最暗的时候,黑衣男人看准时机,冲上前夺她的包。
顾清姿反应灵敏,没让他立即得逞。
她一把攥住包链子,用一双贼亮的眼睛使劲瞪那个歹徒,“放手啊混蛋,不放我喊人了?”
男人妄图把链子拽断,加大力气。
顾清姿和他较上了劲,两人互不相让地僵持。一场抢劫的画面变得有些滑稽。
片刻,顾清姿盯着他不依不饶的手,凉飕飕道:“就这么给你扯坏了,老娘十万块冤大头啊?傻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