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了。”傅英眼睛弯了弯,那有些凌厉的眼角柔和下来,整个人的气质也变得柔和了许多。怕闫霜不信,她还重复了一遍。
已经好多年没背过别人手机号码的闫霜,有种自己好像输了的错觉。
……
“她在干什么?”饭厅里,戚蓝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忍不住转头去问阮渔。
之前两人站在院子门口说话,隔得远听不见,她还不觉得有异。闫霜是个待人很热情的人,傅英昨天算是救了她,打个招呼,说几句话很正常。
但这会儿两人已经快走到饭厅门口,说话又没有压低声音,总有零星的句子飘过来,钻进她们的耳朵里。
没看坐在旁边桌子上的几个当兵的,眼睛已经瞪得比铜铃还大,嘴里快能塞进去一整个包子了?
戚蓝她们坐的这个位置,正好能透过打开的窗户看到两人的表情,闫霜看起来怎么都是跟平常很不一样的样子,这根本就是在撩人家兵姐姐吧?
她居然是这种风格的吗!
阮渔倒不是很意外,她往窗外看了一眼,眼睛里已经带上了一点笑意,靠近戚蓝小声道,“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从来没觉得和她有可能了吧?”
闫霜的性子看起来很好相处,其实是很难接近的,仿佛她所有的人际关系,都有一条清晰的线。就算她再亲切,你也知道自己只能停在线的这一边,一旦越线,关系就会彻底崩盘。
所以以她的人格魅力,当然是爱慕者众,但真正敢采取行动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谈恋爱也是很现实的事,总要有点希望,才会往前走这一步。走之前就知道必定失望,那又何必把自己的面子丢出去给别人踩?
阮渔已经算是她很喜欢的朋友了,但也只是前辈对后辈的那种欣赏与提携,她从一开始就没觉得自己有过机会,所以那一点浅薄的感情,也始终没有说出口过。
不过,以前也只是模糊的意识到而已。
此刻看到闫霜对傅英的态度,阮渔才算真切地意识到,闫霜对自己真正上心的人到底有多不同。
是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的那种。
这其实是好事。界限分明,不给不可能的人机会,未必不是另一种体贴,能保存彼此的颜面。同时也不会让自己真正在意的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狗血事件发生。
这或许也是闫霜人格魅力的一部分吧?
戚蓝本来满心都是八卦,听到阮渔这么说,才意识到那边那位是前情敌,顿时又觉得她看上别人也算是一桩好事,于是改口道,“不过她们俩挺合适的。职业也合适。闫霜之前不是一直说不喜欢太黏糊,要把精力放在正事上吗?正好我看这位傅少校也是一副前途不可限量的样子,各有各的事要忙,用来谈恋爱的时间就不会太多。”
阮渔笑着摇了摇头,也许到时候,闫霜就不会这么想了。
说话间,那两人已经进了屋,屋子里本来面色各异的众人,立刻都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坐得端端正正,仿佛从来没有八卦过。
吃过早饭,傅英一行人就带着自己的装备告辞了。
一群人送到村口,回来时戚蓝故意落在后面,等人走远了,才低声调侃闫霜,“你当时应该拿口红把你的手机号码写在她手心里的,这样她肯定能记住。”
闫霜不屑地瞥了她一眼,“他们接下来还要继续拉练,据说这几天都住在山里,风吹雨淋的,还会出汗,口红要不了多久就花了。”
而且这种艳俗的撩拨,未免也太降低彼此的格调。
相较之下,她更愿意相信傅英是真的记住了自己的号码。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有心的话,怎么都能联系上。虽然发生了一点意外,但闫霜对于茶花村周边环境的考察,还是十分顺利地完成了。
而这也意味着这一次的出差到此结束,他们可以离开这个远离城市、相对闭塞的山村,重新回到车水马龙、纸醉金迷的国际化大都市。
真到了要走的时候,居然有点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