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江每天都给燕至炖汤,这是从外五市回来以后新添的项目。
燕至撇嘴不敢不听,盛了两碗回来,夹起一个虫草,嘎嘎嚼了。什么破玩意儿,一点都不脆,油炸应该很好吃。
不吃不行的,陆江说他身体亏损多,容易感冒,要补。
端着碗喂了陆江几口,陆江就喝三口。
“你少来啊,给你炖的,都让我吃了你又不吃?我身体差吗?动不动就晕的是谁?”
吐槽着燕至,不是燕至爱老公所以好东西都往老公嘴里塞,是他不想喝让陆江帮他分担。
燕至只好一口一口的和咽药似得那么喝,喝的可委屈了。
看他喝了,陆江也不逼他了,吃香辣猪蹄,拆开骨头,挑走小碎骨,就怕骨头嗝着了燕至的牙。
“什么同学?”
“高中同学。带着他小男朋友来纹身店,小男朋友想在身上纹上他的名字。他一直诧异的问我怎么到这份上了。说我不应该这样,应该坐办公室做高级白领金领。”
“你应该和他说你是金领的老板!”
“我高三开学不到两个月就被迫转学了、那时候我被分在A班。学霸班。学霸班采取淘汰制的,末几名就要调到别的班去。两次月考我都在年级前五。学霸班一本上线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呢。按理说,我也是什么一流大学的准学生。估计是有些唏嘘吧。和他们相比我是有些不那么出色。”
“学习高考是一个改变很多人命运的机会,在学习和高考面前几乎人人平等。但是吧,一个人的成功不是单靠毕业证来决定的。我不知道别人出不出色,我就知道我媳妇儿是最棒的,最牛的!”
燕至笑出声,伸出油渍麻花的爪子去捧陆江的脸,要亲一个香辣猪蹄味道的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