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想洗了,还是等晚餐吧。”成开昕面无表情道。真带这个人去浴室,他以后是别想清静了,不被他狂热的粉丝缠死,传到团长的耳朵里,也要被念叨半天。
正当他在心里嫌弃这人是个大麻烦时,兰斯特竟然说:“可是我也想沐浴了。”他揽起一束长发,“你看,那只狮鹫溅出的血还粘在上面。”
兰斯特的洁癖这么严重,怎么可能留血在头发上待这么久。成开昕瞟了他一眼,上面明明干干净净的。“哪里有血?”
“真的,你仔细看。”兰斯特起身走到成开昕身旁,微微倾身,金发自他的肩头滑落,垂在成开昕的眼前。近在咫尺的距离,不仅没有任何血气,成开昕反而闻见一种香气。
贵族过得精致,常常喜欢用精油养发。兰斯特用的精油香气清淡,却沁人心脾。
成开昕:这个男人好骚包啊。
丝绸般的发丝仿佛一汪流光,兰斯特掬了一捧在手里,捧在成开昕的眼前。他的声音含着笑意,“听说你喜欢金色。”
“很高兴我拥有你喜欢的颜色。你是我在王都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希望以后我们能更平等的交流,你不要再称呼我大人了,就叫我兰斯特,好吗?”
他似乎真的很想交一个亲密的朋友,态度亲切得让人着迷。除了成开昕,恐怕从没有第二个人有过这样的待遇。
“兰斯特?”
兰斯特笑着点了点头。轻声道:“伊泽尔,或许你想摸摸我的头发?”
在他纵容的目光下,成开昕真的伸出手,缓缓摸上他的发丝。从上到下,质感极好,像是在摸一只高贵的金丝猫。
然后他神志清醒道:“可是这上面没血啊。”
兰斯特:“……”这有那么重要吗!
“当然,如果您非要沐浴的话也可以。”成开昕指指一旁挂着的斗篷,那是马尔茨的,洗得已经掉了色,看起来灰不溜秋,“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骚动,您得裹好全身才能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