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许湛醒来时,似乎指尖还残存着柔软而销魂蚀骨的触感,可身旁的位置早已空阙冰冷。
他抬手以手臂遮住刺入窗帘的阳光,好一会儿,才将手臂放下。游隼般的黑眸无焦距地看向天花板。
等到他日常设置的八点闹铃响起,这一般是他提醒自己吃早饭的闹钟。换做是平常这个时候,他早就起床、完成一小时的晨练、看完早上的财经新闻、顺便在吃午餐时看些公司的报表。
而今天的这时候他还没起床。
这声闹钟似乎唤回了他的神魂,他撑着手起身,披着一件外套露出大片流畅起伏的腹肌,随手拿起手机,拨去了一个电话。
电话接通后,不需要他说什么,那边就直接说道:“朝先生一小时前到达了机场,应该是要去J国……要阻止他吗?”
许湛抹了把脸,声音平静:“不用,你们也别跟着他了。”
他答应了,要给他自由。
……
许湛以为这一分离便算得上是永别。
至少他以为朝辞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见到他了。
而他自己,哪怕一宿一宿的梦中都是他,哪怕朝辞没再隐藏行踪、只要他想,随时都能找到那人……他也始终没有让人去找。
然而真正的重逢却比他以为的早得多。
第二年的夏天,他收到一张明信片。
是布达拉宫的鎏金落日,背面以潇洒随性的字体写了寥寥几字:等你一天,过期不候。
谁也无法形容许湛收到这张明信片时的狂喜。
他几乎是一刻都等不了,甚至也等不了自己去申请私人航线,连行礼都顾不上收拾,直接驱车去了机场。
火急火燎地坐上了最近的航班,在候机大厅时,他才终于勉强松下神经,给周秘书打电话,让他在L城为他订好酒店,再将一些必须的行李带来给他。
他根本不需要一天。造成收到那张明信片,下午四点他已经到了L城。
在晚霞低垂寰宇时,他找到了玩着转经筒的朝辞。
他忍不住跑过去,将这个可恶的家伙拽入了自己怀中。
朝辞被他一拉,脚下有些踉跄,勉强稳住身形后,他转头侧肩,对身后的人笑着说:
“玩了一年,还是觉得没性生活差了点味道。”
“……”
“我钱花完了,在F国买了一座城堡。其实我觉得另一座更好看,但是钱不够,你去给我买。”
“好。”
“我回去后要每天睡到十一点,就算是十二点你也不准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