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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 / 1)

那时候,她还是薛嫣,刚在大导演的电影里做完群众演员,又在另一个剧组找到了活儿。很倒霉,遇到的女三号是个木头,根本不会演戏,是歌星客串的。偏跟她的一场对手戏是哭戏。歌星哭不出来,她每次都哭得稀里哗啦,一对比,越发显得歌星木头。那歌星不高兴了,就故意一遍一遍的NG,一直到她情绪全无,哭不出来。现场导演把她骂一顿,歌星加码说群演不行,没法儿配,把她给开了。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薛嫣虽然被开了。但是被在不远处休息的尉君泽看到了。正好他在筹备第一部自己投资的剧。之后就找了她,在他的新剧里做了女三号,也是那部剧,让薛嫣在影视圈站住了脚,演技被别人看到,从些走上了演员路。后面的十几年,两个人也合作过两次,只是一个男主,一个女N号,没多少对手戏。但是他对她的知遇之恩,她从来没忘过。

人生的际遇,就是这么神奇。

如今,薛嫣成了丁雪雁,却遇到了还是少年的尉君泽。

在一辆开往特区的绿皮火车上……八十年代初的火车上有什么?

除了人挤人,车窗可以打开吹风透气,同座的人最多两个小时之内就会完成从自我介绍到无所不谈的过程,一起分享吃喝。

还有,就是小偷。有那么一群贼,专吃铁路线。甚至还会有分工,谁谁谁专盯哪一线。外来的人还会被排拆,会给乘警放风,把人抓了或者用其它的手段赶下火车。

“哥们儿,让让,让让,这我的座儿。”

文强抽烟回来就看到有一个人倚靠在他的靠背上,离尉君泽非常非常近,还有衣服巧妙的挡住了视线,正好能挡住他伸进慰君泽衣服兜里的手。他在街面上混,向来把义气放头位,偷到他眼皮子底下了,怎么可能不管。

不过他也知道人生地不熟的,在外地。没也大张旗鼓的管,就出声提示了一下。

他这口音,一听就是北方人。又是一米八五的大个子,整天种地晒得黝黑发亮的肤色,再配上一百六七十斤的体重。那小偷一看他,啥也没说就走了。

“自己在外面儿,长点儿心眼。”尉君泽看文强回来了,就要起来给他让座,文强一把把他摁回去,指了指他那已经被翻得钱都露出来一半的衣服兜,提醒他。

“啊……谢谢大哥。”尉君泽低头一看,闹了个大红脸。总觉得自己长大了,能自立了,结果呢?才出门没两天,差点儿钱就被偷。

也不怪小偷惦记他,他上身灰色卫衣,下身牛仔裤,穿得溜光水滑的,一看就是海外有亲戚的。这种人目前这个时代都是被精准定位为有钱人的。他又连个包都没带,那钱不在衣服兜就是裤子兜呗。长得还嫩,一看就是小孩儿,不偷他偷谁。

“嘿,我说你小子,不在家好好念书,这是出来干吗呢?也没个大人跟着?”有了小偷的这个小插曲,搭起话来就很顺理成章了。北方人热心肠,文强看尉君泽一个半大孩子,自己出门,就关心上了。

“我放寒假了,想出门找点活干,挣学费。听说特区好多厂子,工作好找。”

“你能干了什么呀?”文强说着上上下下的打量他,少爷羔子能干啥。

“啥还干不了。”瞧不起人呢

“你干俩月,都不一定能买得起身上这一身儿衣服的。”丁大哥一个月的工资才48,他这一身儿,怎么也得一百多块了,特区工资再高,普通工人也不能挣得比副乡长还高吧?

“那也是我自己挣的。”这怎么能一样呢。

“……也是。能知道自己挣钱就不错。好好干。把你那钱看好了,可别再丢了。”

“嗯,知道了。”

之后了两天,一直到终点站,文强都挺照顾尉君泽。

遇上了就是缘份,这么个半大孩子,不照顾点儿,心理上过不去。再说也没搭啥。就让他多坐一会儿的事儿。老坐着也累,他自己站一会儿当活动筋骨了。

小伙子也不抠,到饭点儿买衣的,都是买三份儿,路过大站,那烧鸡面包啥的,都是三五袋的买,大部分其实都进了文强的肚子。

雪雁一直没怎么跟尉君泽说过话,确实没什么可说的。还蹭人家饭,更觉得不好意思了。

人穷志短,这话说得真没错。

为了省点儿吃饭的钱,从家里带出来玉米饼子吃完之后,他们姐俩又在中州的火车站外面的地摊上花了五毛钱,买了二十几个棒子面的窝头。就是之后几天的主食了。窝头加水。能好吃到哪里去?所以,蹭起吃的来,也就没啥不好意思的了。假模假式的推拒了几句就算了。吃得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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