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穿过大雾区,这是她们第三次走这条路了。
所谓驾轻就熟,熟能生巧,虽然身边没有手表无法掐算时间,但温迪体感她比上次走这条路快了一些。她指的是第二次。第一次探路时的速度嘛……就是一只乌龟来比,那也能赢。
回到密林后,温迪和黑毛先找到昨晚挖的火堆,以这里为起始点,由温迪用柴刀在树干上刻划,作为记号。也怪这柴刀砍树不方便,不然她还是更喜欢用砍树开路的办法,费力,但一目了然。用柴刀得刻好几下,才能留下比较明显的记号,不至于被忽略。
做了记号后,温迪就继续前进了,每隔几步做个记号,再用柴刀按顺序写下数字,这样一来就不会把记号弄混。
密林里无法分辨时间,温迪只能用自己是否累来推断今天要不要折返;用肚子饿不饿来推断该不该动放在筐子里的午餐。
反正她现在不累也不饿,可以接着往前走。
抱着满满的兴致,温迪与黑毛迷失在了密林深处。
温迪基本上是瞎逛,她也不记得自己走到了哪里,反正就往前走,可能偏左,可能偏右,附近的树全都是长得一个样子,她根本就搞不清楚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连方位也早就不记得了,反正就是朝着自己认为的“前方”走。
走了一段路后,温迪突然停下。
黑毛问:“怎么了?”
“你有没有闻到……”温迪捂住鼻子,“好浓的霉味啊。”
“没味?”黑毛费解,抽了抽鼻子后知后觉地皱眉,“有味呀,怪怪的。”
“发霉的霉!”温迪打他胳膊,“好像是从你那边来的。”
黑毛傻乎乎地低头闻自己身上:“我发霉了?”
“……”温迪倒抽一口凉气,是被气的,“我说从你那个方向来的!向右转,齐步走!”
黑毛没听懂齐步走,但理解了向右转,照着指示往右去开路。
他边走边说:“其实这种气味还挺常见的,雨林里也有。”
“有是有,没现在这么浓,我看你鼻子有问题……”温迪拉长袖子挡住鼻子和嘴,当口罩。
两人朝前又走了一段路,越走,霉味越重。
温迪怀疑自己前方是不是个埋尸的坑,有点不敢过去了。
可黑毛好奇心大发,根本不想停,她刚后悔还来不及张口,他已经快步冲刺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