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翰参加这节目是个意外。
他和哥们打赌,赌输了没办法,被坑来参加的这个综艺真人秀。
林翰的身份不一般,既然已经参加,他还是很注重个人形象,已经做好准备哪怕女嘉宾特别让他受不了,他也要忍,不能没有风度。
和丽妃见面之后,林翰顿时松了口气。
大美女,一看就情商高,和这美人相处,别说区区半个月,一年也不嫌烦。
尤其是丽妃见他,勾唇一笑,凤眼轻轻眨了眨,那股子肆意风流扑面而至。
林翰顿时被帅了一脸。
这天晚上他躲被窝里和堂弟林开唠嗑,忍不住红着脸告诉堂弟。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从脚心到脑袋顶,烧得火辣辣的,你没见过,所以你不明白,这世上有一种女人能让人迷醉。”
迷醉的林翰到了第二天,却陡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当然不是和丽妃相处得不愉快。
丽妃长得漂亮,人也大方爽利,虽然不下厨,可一大早自动有漂亮小孩儿送色香味俱全的早餐,用不着林翰操心。
和她聊天更是愉快,聊政治,聊历史,说八卦,别管说什么人家都接得上话,看得出这姑娘饱览群书,不光能唱会跳,还写了一手特别好的毛笔字。
说到毛笔字,林翰有点自惭形秽。
人家姑娘家刚上小学的侄子写的字,都比自己专门练过的要好很多倍。
林翰猜,这姑娘肯定是书香门第出身。
按照节目组的要求,两个人第二天要互相拜访,他到姑娘家拜访时,看到墙上挂得一幅十五米长的水墨丹青。
他不懂画,却也因为那巍巍高山流水心神动荡。
画上落款有,庚午年二月二龙抬头,心有所感,作画赠友梅安居士的字样。
显然是朋友所赠。
林翰一时间高山仰止,想一想,这般书画相交,都是雅人。
他和丽妃相处真是十分愉快,但渐渐的,他忽然发现丽妃给他的感觉有点不正常。
怎么说,这姑娘特别……绅士。
有一次两人约会,姑娘有事不能赴约,让助理送了一块儿表给他。
那表是上一次逛街他聊过一嘴,说是喜欢。
还有有时候见面会夸他衣饰讲究,相貌英俊,不是说夸赞他他不高兴,而是事后回想姑娘的表情,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为悦己者容的。
好吧,为悦己者容也不分男女。
林翰每每回想,还是哭笑不得,私底下跟自家堂弟调侃:“我家‘女朋友’上辈子没准是个花花公子,撩妹手段那个娴熟!”丽妃这‘恋爱’也谈得挺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