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听眼睛亮了,纷纷将仇恨从安格斯身上转移。感觉是自己粮仓被挖了的安格斯可怜兮兮地看着田洲。
田洲对着那双闪着微光的蓝眸心如止水,他转头让王鲜他们去找点里脊肉过来。由于炸里脊肉一直是田心美食店的一道招牌零食小吃,所以保鲜柜里有着大量的里脊肉,听闻田洲要做大量分的,王鲜毫不客气地拖了一大袋过来。
田洲看着一大袋子的里脊肉,再看看黑压压一片眼中冒着亮光的学生们,后悔自己给出的承诺了。
都是吃货,喂饱他们,他颠锅的力气都得用完。
田洲先将里脊肉切成成半厘米厚的大片,用刀轻轻排剁一下,改成骨牌块入碗,放料酒和精盐捏匀,用湿淀粉和面粉拌匀待用。同时准备好酱油、白糖、酒、醋、湿淀粉、水、糖、醋等待用。接着大锅中火烧热,下油烧至六成热时,将挂好糊的肉块入锅炸1分钟捞出。待油温升至七成热时,复炸1分钟后捞出沥油。锅内留底油,放入葱段,煸出香味,肉块下锅,迅速将调好的汁冲入锅内,颠翻炒锅,待芡汁均匀地包住肉块时淋麻油出锅装盘即可。(注:来源度娘)
满满一大锅的糖醋里脊分批装入几个盘子中,田洲又特地单独给安格斯准备了一盘,免得这货又幽怨地看着他。果然安格斯看到田洲的小动作以后,恨不得将尾巴翘天上去。
这一锅的糖醋里脊量很足,基本上每个人都能吃上个三四块,先不说味道如何,反正田洲是能够趁众人沉迷美食片刻,拽着安格斯提早溜了。至于课后的一大堆问题还是留给陈安和王鲜两位师傅去解决吧。
安格斯和田洲回了家,因为醋的研制成功,让田洲小小兴奋了一把,同时让他想起那还躺在地窖里的葡萄酒。那酒酿造已经很久了,田洲平时忙碌,差点把这茬事给忘了。葡萄酒在不安放人工酵母菌的前提下,发酵最短时间是一个月左右。而田洲制作葡萄酒至今已有好几个月了,如果不是今日突然看见醋,怕不知要何年马月才会想起。
田洲衣服都没换,至今拉着安格斯去地下室。
仓库的地下室宽敞又阴凉,田洲当初在建造地下室的时候便把它当地窖来使用,所以在功能上,更是加上了现高科技,能够手动控制大幅度降低地下室温度,甚至必要的时候当做冷藏室来使用。不过田洲现在也就放放土豆等蔬果,还没能用到冷藏功能。
田洲从角落里挪出酒桶,橡木色的酒桶外层早已落了一层灰,不过外桶没有损伤,酒水没有渗出,亦没有腐臭的味道,这是一个好现象。
一共三个酒桶,田洲打算先开一个,毕竟酒类都是发酵时间越久,味道更醇厚。
“我来吧。”安格斯看着田洲抱着酒桶吃力,直接伸手接过了田洲怀中的酒桶。
“我哪有那么弱?”田洲看着突然空了的怀抱,无奈地笑了笑,“百斤黄豆我还不是扛来扛去的?”
“嗯,以后不让你来抗了,我来。”
“你这大少爷竟然要抢我这小农夫的活?能不能好好走你大少爷的路线?”
这位大少爷和他住一起以后,还真一直在糙汉的路上狂奔不止,明明可以穿着昂贵地华服游走在觥筹交错的酒会,做他高贵优雅的世家子。却偏偏喜欢上他这么一个只会种地的穷小子,和他在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吃苦,即便是小说中下嫁农夫子的官家小姐也不是这样写的啊!和他在一起能逆袭什么?明明出生就是人生赢家非得反其道而行只想越混越差。
“大少爷可没有好吃的,诺亚小少爷现在也只能跪求小农夫做好吃的~”安格斯很是得意,这种惬意的生活谁都换不来。田洲根本不知道上次圈子的心累和虚伪,这里的田园生活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
当然在喜欢人身边,便是天堂。
田洲:“……”好吧,就不应该问吃货这个问题。
田洲擦干净了木桶外层的灰,然后用匕首撬开了密封口。仅仅只撬开了一道口,刹那间就被扑面的酒香袭了个正着,比起现在的科技快酿,这种原始酿造还是更为独特,这酒香更为醇香,带着丝丝果香和橡木桶的清香,让人的嗅觉更为享受。
田洲找了两个杯子,小心地倒了两杯葡萄酒。品尝两口以后,田洲这个不专业的品酒人士还是觉得传统酿酒的口感更为圆润悠长,比起超市里那一堆被他当料酒的酒类更让人满意欣喜。果然还是时间沉淀下来的东西更耐人寻味。
“很好喝。”安格斯轻晃着酒杯,像个专业人士,从颜色、嗅觉、口感,一一品味,最后得出,“比我喝过的酒都好喝,而且感觉时间再放久一点的话,这涩感会弱一点,口感会更柔顺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