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离猜出他的想法,随意的解释,“换鞋太麻烦了,我在家里都懒得穿。”
她踮起脚尖,踩着毛茸茸的地毯,故意磨蹭两下。
涂了透明指甲油的脚趾,在斜洒进屋子里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像揉碎的白月光。
“而且,我把拖鞋给你了。”寇离拖长调子,软着声说。
听到她的话,瞿准体内所有感官神经,都集中在脚上。
难怪感觉紧了,原来是她的…
瞿准冒出这个想法,盯着寇离的脚仔细端详。
他在书里看过‘三寸金莲’这个词,用来形容女子的脚。
他本来不怎么理解,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寇离脚很精巧,目测可以整个握在手中。
瞿准是个教养良好,喜好健康,没什么性癖的人。
从现在开始,他觉得自己恋足…
而且,症状挺严重。
“哈哈哈!”寇离始终观察混血,注意他表情变化。
混血太好玩了,自己说的每句话,都能勾起他相应的情感波动。
寇离渐渐上了瘾,笑得特别张狂。
“放心吧,我买来还没穿过。家里没有准备别的拖鞋,才拿出来让你用。”寇离停在楼梯边,扶着栏杆停在那里,轻笑着解释。
“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瞿准朝她走过去,再次表明自己立场。
“话别说得太早,如果我有脚气呢?”寇离故意捉弄他。
瞿准瞧了眼那双脚。
白皙干净的小脚丫,踩在深褐色实木楼梯台阶上,形成强烈的视觉的对比。
果然,很符合自己性癖。
瞿准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你不用为了试探我,而诋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