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准看出她的心思,语气如春风般温和,“碘伏不是酒精,碰到伤口不会疼的,你刚才也涂过了。”
说着,他动作如羽毛般轻柔,缓缓将沾了药水的棉签,按在擦伤破皮的位置。
仔细消毒之后,瞿准用透气纱布仔仔细细包扎起来,免得她总是不安分,想到处乱蹭。
消毒包扎工作进行完毕,寇离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缩回脚,像模像样松了口气。
“谢谢。”寇离郑重跟他道谢,“我平常根本不会处理这些小伤。”
“不是小伤。任何开放性伤口,都可能导致感染。”瞿准用纸巾把棉签包好扔掉,又把医药箱重新整理好,端端正正坐在她脚边说,“这些是我父亲告诉我的。”
“你性格像你父亲吗?”寇离好奇的问,“我之前就想说了,你样子看不出来,实际上很居家啊。”
她都能想象出,跟混血共同生活的场景。
肯定会被对方饲养的很好。
“如果是指居家方面,应该像我妈妈更多。”瞿准解释道,“她喜欢精致舒适的生活。”
“真羡慕,跟我完全不同。”寇离属于典型得过且过的人。
她性格散漫,懒癌晚期,即使向往那些精致美好的小日子,也注定没有闲情逸致享受。
寇离惆怅的叹了口气,瞧见青年还稳稳坐在那边,有些难堪的小声催促,“你刚才…不去洗手吗?”
虽然寇离不愿意把自己的身体部位,类比成什么脏东西。
可混血刚才毫无芥蒂的摸了自己的脚腕,还是在外面浪了一天、回家没洗的小脚丫。
瞧他清傲矜贵的气质,寇离莫名觉得愧疚。
“这就去。”瞿准缓缓站起来,垂下墨黑浓密的眼睫,忽然说了句,“我不嫌弃你。”
“欸?”寇离眨巴眨巴眼睛,满脸茫然。
“你也没有…”瞿准说到一半,抬起刚才按住她脚腕的手,看架势还准备闻闻。
寇离终于记起,青年刚搬进来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段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