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千歌蹙眉,这王氏当真是无所畏惧?这关头了,还敢撒谎!
苏母一边扶苏父,一边对苏千歌摇头,劝她少说一句。
“罢了,毕竟一家人,这五两就当我出的,剩下的不如就去…摘虫草吧,这个时候正是夏草,它们没法跑,”王氏说着拍了手,也不管有没有同意,“这法子好,女娃身子轻便,上山下山都快。”
“采虫草?这山高且地势险要的,歌儿只是个女娃……”苏母担忧,俗话说:山上走一遭,小命丢半条,这话是不无道理的。
“这是目前最好的法子,没有什么比冬虫夏草来钱更快了,”王氏阴狠的盯着苏母,“还有五两,若到期银子凑不上,千歌怎么办?她名声已经臭了,届时,谁还敢要她?”
三言两语说的苏母没脾气了,只能寄希望于苏父。
苏父皱眉迟疑,这个季节上山,光是虫蚁蛇兽就让一半人下不了山,更何况山势险峻?歌儿那么小……
见他迟疑,王氏咄咄相逼,“吴家的钱要还,今天的事也得罚,这么小就开始偷银子了,以后怎么办?偷人?姑娘家的,脸皮还要不要了?”
“我去就是了。”
苏千歌已经背好娄箩,苏父愚孝,王氏这撒野似的强迫,他是撑不住的,与其被动,不如主动,再说早日还了吴家的钱,也好跟这老太婆分家。
不过原主还没上过山,但根据印象,这山,是座金山,也是座吃人的山。
当天下午换了衣服就启程了,看向巍峨的高山,苏千歌狡黠一笑,你说爬山我就爬山?那我面子往哪搁?
身子一转换了个方向,她饿了。
根据原主记忆,拦路河河边有山药,不过这大云国好像不知道山药能吃,平白浪费了好多。
三两步就到了地方,老远就见到有人在河边躺着晒太阳。
爽,可以合作抓鱼了!
五步并两步,匆匆赶到,看清楚人后,苏千歌傻眼了。
好帅!
这绝逼是她从今到古,迄今为止见到最帅的人!
男子紧闭双眼,脸色苍白如纸,嘴唇乌青,虽然现在微显狼狈,可五官分明眉宇英气,搁到现代去选美也绝对是极品!
目光下移,唔,连下颌线都如此优美,喉结也是…在往下,苏千歌蹙眉。
一只箭羽插在男子左胸前,头和上身被冲到了岸上,双腿还在水里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