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长喝了口水将水囊地还给年轻甲士,说道:“我之所以来当兵,就是因为老爹老娘都死了,家里面什么都没有,就想着能找个吃饭的地方,所以就来了,谁知道在军营里一待就是这么久。”
邺国民风彪悍,邺人尚武,甚至在背地里被诸侯列国称作邺人和蛮子,意思便是说邺人蛮不讲理,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甚至在诸侯列国当中还流传,邺人都是一群未开化的邺人,这使得邺国人在诸侯列国的百姓心中形象千奇百怪。
年轻甲士仰面望天,问道:“伍长,你说我们明天还会活这么?”
“当然会活着……”
伍长缓缓地站起身来,抬头望向城下,笑道:“况且就算死了又怎样呢,死了我也依旧死在了家乡,比起那些死在他乡的袍泽不知幸运了多少。”
老伍长从军十几年了,从他这一伍当中走出来的士卒不知道有多少,他只认自己没什么大本事,能交给自己伍中士卒的也只是一些活命的本事,但这些也都是之前的那个伍长教给他的。
军营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批人接着一批人的来,一批人接着一批人的走,铁打的军营流水的兵。
这就像是一段人生的旅途,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在这段旅途当中活下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在这段旅途当中收获自己想要的东西。
但在这样一个乱世,绝大多数在这段路途当中的人都没有活下来,也都没有收获自己想要的东西。
伍长很庆幸,自己能活到现在,也很庆幸自己没有死在齐国的战场上。
好像从那个人出现,将那些战士袍泽的尸体带回来的那一刻起,老伍长这个曾经贪生怕死的人,竟然也生出了与虎岭关与袍泽共存亡的信念。
反正自己死了也有袍泽给自己收尸,也有人会记得自己,因为自己是为了国家战死的。
看着老伍长那意气风发的模样,年轻甲士笑了笑,说道:“伍长,你可千万别死了,我答应过你,要让你享福的,你打了一辈子光棍,等到时候咱们下了战场,你说你看上谁了,我帮你抢来。”
“哈哈哈哈!”
闻言,老伍长仰面大笑,一屁股坐在地上,说道:“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但咱们毕竟是兵,不能祸害老百姓,我今年都四十多了,就别祸害人家小姑娘了,我也不图什么传宗接代,就是想着等入葬的时候,能有你这个小兔崽子给我敬杯酒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