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时辰后,羊肉开锅了。
供台上,烛光摇曳,映照的这座破败小庙甚为阴森,靠近门口位置,一坛酒拍开封泥,酒香四溢,混合热腾腾的羊肉膻味,却又一派人间烟火气。
酒碗只有一只,自然是何长安的。
他明确告诉过阆肥,男人必须要学会喝酒,但必须要在十八岁以后,在这之前,闻闻酒味倒是可以的。
阆肥其实也不是很馋酒,就是有些羡慕,看着何长安一口酒、一口肉,吃的那个香,咋就没有一口给噎死?
他尤其受不了的,是何长安吃任何食物的时候,都很慢。
细嚼慢咽,慢无可慢,分明就是想在一口肉里面,嚼出一颗屁来。
妖族少年吃肉极快,一条炖的烂熟的羊腿,抱住一顿撕咬,都没品出什么滋味,就胡乱吞下肚。
这便是、妖族与人族之间的根本区别?
妖族吃食物,是为了填饱肚子,补充力量,自然不会太过讲究吃相,只要能吞下肚子就行。
而人族吃食物,尤其是那些读书人,明明也是为了填饱肚子、补充力量,但就是有一大堆说辞,说什么‘食不厌精烩不厌细’,这些个道理,阆肥死活都想不明白。
当阆肥胡乱啃完一条羊腿,伸手去捞第二条羊腿时,何长安伸手,按住了妖族少年的手。
阆肥一愣,旋即脸色大变,一张原本甚为清秀的小脸,变得惨白,张大了口使劲喘息,似乎要把刚刚吞入腹中的一条羊腿给吐出来。
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
小庙门外的空地上,站着一位身材修长的中年男子,一身蓑衣,背负一张七尺左右的大弓,赤着一双大脚,站在夜雨之下,面无表情的瞅着何长安、阆肥。
阆肥吓坏了,直接瘫软在地,像狗一样蜷缩成一团,将头脸紧紧捂在自己的裤裆里,身体抖成了筛子。
刚才一转头,他已看的分明,门外雨夜里,站着一尊高大神祇,浑身浴血,一件破损战袍上,沾满了血泥。
何长安倒还算镇静,默默举起一碗酒,道:“可请先生共饮一碗酒?”
中年男子抹一把身上的雨水,抬头看着供台上,那颗破败不堪的斗大头颅,以及一堆被认真收拢起来的金身碎片,微微点了点头,道:“我乃此地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