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叹道:“总觉得这样长久下去不是办法……”
“反正我现在不想让其他人知道。”非爷说完看着他的脑袋,“怎么不搞个帽子戴着遮遮丑?”
“还好吧?很难看吗?”
“你是老板啊,不要形象?”非爷摇着头说,“想当年你非爷当老板的时候,每天都贼帅!”
余秋好奇心又起来了:“非爷,反正听你说的,你上辈子应该是个成功人士啊!为什么一直不结婚?”
“你当结婚很好玩?要不你先结个婚体验体验?”
“你没结过,怎么知道不好玩?”
“我会看猪跑啊!”非爷反驳了一句,忽然又觉得这个话题没意思,“算了,不提这茬。”
说一千道一万,这种事除了双方的个性和心智成熟程度,还不是讲究个运气。
如果愿意将就,那也好说。
不愿将就的话,那可就难了。
遇到个心动又合适的人,谈何容易?
非爷觉得余秋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到了国贸,余秋停好车,抱着非爷就进了楼里。
非爷有点喜欢这里。
因为余秋每次抱着他走进电梯,如果有女孩子的话,就大多忍不住逗逗他。
一开始的时候,总是带着猫上下班的余秋成为一个奇特的现象。
后来终于有大胆的妹子尾随了他一下,印证了果然是老板的猜想。
普通员工的话,哪里会这么嚣张?
非也文化的老板今天戴着个网兜,非常吸引眼球。
“我说该戴个帽子的吧?”
“出门前你又不说。”余秋嘴硬:“就当锻炼心理承受能力了。”
一到公司,蔡灵芳站起来问好,就愕然问:“老板,你怎么受伤了?”
“小小皮外伤,不碍事。”
应付完一波好奇的询问,余秋直接点了王朋张龙宇顾米等等几个骨干到了会议室,又安排了一番工作。
等他开了自己办公室的门进去,贺方才进来了:“怎么搞的?”
余秋不在意地说道:“破了点皮,缝了几针。”
“还缝针了?你跟人打架了?怎么不叫我?”贺方急了。
“……我像是能跟人打得起架的人?”
“这说不准啊!如果有人欺负何诗,你不上?”贺方有理有据,然后又问,“不是打架,那怎么把头给搞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