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博士,田院士,想必二位都知道,成立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股权分配问题。
一般来说呢,公司初创时的股份都是按照投资金额划分的。
比如注册资本划定一百万,A出三十万就占30%,B出十万占10%。
不过小徐你情况比较特殊,所以基金这边的意见是让你通过技术入股。”
徐云静静听完郑祖的介绍,微微颔首,示意自己没有问题。
技术入股,也叫技术合伙人。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合作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可能前期被重视,后期被一脚踢开。
不过徐云倒是不担心这个情况——那些被踢开的技术合伙人所谓的“技术入股”,其实大多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真正的知识产权是受《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保护的正式权益,尤其是对科大新创基金这种高校孵化基金来说,法律框架的约束性要更高一些。
此外科大旗下的公司虽然也曾经出现过一些纠纷,但这主要是框架内的意见不合。
比如人事任命啊、研发资金分配等等,从未有认因为技术入股而被逆规则的踢出局。
随后徐云想了想,说道:
“郑秘书长,技术入股没问题,但我也有一个诉求。”
郑祖和田良伟对视一眼:
“你说。”
“我们准备建立的公司的首发产品肯定是第五代吡虫啉,对吧?”
“当然。”
“那么如果我今后继续突破了其他一些技术的固有壁垒,那么这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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