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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金字红牌(上)(3 / 3)

朱翊钧想起当日被王凝所欺,气的涨红了脸道:“莽瑞体受汉奸蛊惑,效仿朝廷,也制作了红字金牌,而各大宣慰司和府州土司,一大半都听缅甸金牌调遣!此非奇耻大辱乎?”说完这句,朱翊钧的火气又压抑不住,险些又拍桌子喊叫。

心里连说了几遍制怒,朱翊钧对激素水平上升影响思维的程度认识又深了一层。他适才反复所言的红字金牌,其实是明代对中南半岛羁縻地的统治手段。

有明一代,对云南的统治方式非常复杂,但也有些脉络可寻,大致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为洪武十五年平定的“滇中”地区,与内地完全一样,置郡县,设学校,征赋税,并设卫所屯田,严密管控。

第二层为洪武十六年征南大军“分兵下大理、金齿、临安、元江”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仍然设立府、州、县区,但“仍以土官世守之。”

第三层就很大了,为洪武十七年以后招抚的车里、缅甸、八百等二十七个边缘地区。这一层仅实现了“咸以壤奠贡”,缴纳的赋税最多千余两,最少的才十一两。

所谓在“夷地者,赋役、讼狱悉以委之,量编差发,羁縻而已”,法理上为国土,但明廷并无未设立官府统治。

正统年间,明廷为了巩固中南半岛羁縻之地,在“三征麓川”大捷的基础上,成立了“三宣六慰”。

云南三司、三宣六慰置于其他诸土司犹如京城置于诸州府。三宣指南甸宣抚司、干崖宣抚司、陇川宣抚司,六慰指车里宣慰司、缅甸宣慰司、木邦宣慰司、八百大甸宣慰司、孟养宣慰司、老挝宣慰司。

三宣六慰的范围除了后世国内部分外,大致还包括今缅甸、泰国北部和老挝的中部,皆“滇中可以调遣者”。所谓的调遣,主要依靠“金字红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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