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军事>万历新明> 第二百六十二章 出巡(六)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六十二章 出巡(六)(2 / 2)

皇帝也想这样对付蒙古么?听着诏旨的蒙酋们这般想着。随后就听到诏旨中这一句“贵人无所供养也”。这什么意思呢?

他们打起精神,继续听诏旨中说道:“......何以解之?一者,赐勋位,立旗主。凡听声教之部族,超过万户的,朝廷一律赐一等公爵衔,赐衣、冠、铜印等如汉官例;超过五万户者,赐一等郡王衔,世袭罔替!赐衣、冠、金印如例。另,兀鲁思以上者建旗,如汉地之县,草场划分一如汉地县城之边界。

金帐里面低低的嗡了一声,众蒙酋面面相觑。太出人意料了!俺答汗何等强大,生前欲求一朝廷颁赐的金印不可得。今天皇帝大方很,超过五万户就给世袭罔替的王爷做,金印说发就发啊!

然而,兀鲁思以上建旗就有些不懂,朝廷这是要主持划分草场吗?我们尽管有大致的放牧范围,但主要还是跟着水草丰美的地方跑啊,朝廷要把我们固定在一个地方,这——能养活牧民么?

“开市禁,税率一。自万历十二年起,废互市限制之令。边墙之内,将开一百七十三榷场为市;边墙之外,各旗主自行设市,税率一同。”

还是出人意料!明廷二百年来,一直用互市来限制蒙古的发展,各部都心知肚明。一方面生产资料的匮乏导致草原各部的经济、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对物资进行有选择的禁运还是离间各部的手段——如今皇帝全给废除了,只能说是天恩浩荡。这必然意味着蒙古将告别物资匮乏了!

其三,易律法,弃藩篱。汉蒙一家,此前却各居其地;若藩篱打破,何劳汝等掠民北去?万历十二年起,蒙汉之民两地可持旗主、县官出具的文书任意出入关隘,朕亦不限其往来。

为保障汉蒙商民之利益,朝廷将以《大明律》为主,杂之俺答十三条盟誓规约,并嘉纳汉蒙商民之建言,立新法以规范之。

这一条怎么说呢,各位蒙古大酋觉得此前用土地、金银引诱汉民来种地,用武力掠夺汉民工匠来做工确实有点累——但是就这么放开了好像也有些不对劲。但到底不对劲在什么地方,以人口为最大资源的十六世纪的人,包括在座的部分汉官也是看不出来的。

其四,尊黄教,不易俗。慈圣太后崇佛甚信笃,而蒙民亦俱信黄教。太后与朕慈谕,将在蒙古每旗将设喇嘛一员,给予度牒,皇室予以供养。并发愿在八思巴道场五台山建寺,供养有德之大喇嘛。朕亦将在此地立庙,令尔等各部落居一僧以住持。朕或间岁一巡,诸部长于此会同述职焉。

宣旨官读到此处,终于有蒙酋按捺不住,喀尔喀部虎喇哈赤突然出列,顿首出声道:“天可汗陛下隆恩深重,吾等感愧无地。所列诸条,我愿凛遵。然则都是大皇帝将好处与我等,我等有何处能回报皇帝之恩德也?”

7017k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