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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好(3 / 4)

开玩笑,家里那些山都是雪峰山脉的分支,又高又陡,爬一天得累死。

不过风景确实好,野花野草野果遍地都是。兔子野鸡满地走,有些放牛娃总是能隔三差五搞到野味。

而村里的欧阳军,每天早上一杆猎枪三只狗出门,每次回来野鸡、斑鸠、兔子、灵芝、野果从来没空过。

要是遇到野猪等大型猎物,就会呼朋唤友,换上偷藏的步枪上。

唉,思绪到这,林义突然想回去买点野味才行,最好能买条野猪,搞个几十只干野鸡才够味。

早饭后,两人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散步,刀疤还特意塞了个诺基亚手机到林义袋子里,说有事就电话。

一路上,两人买了冰糖葫芦,买了铁板豆腐,走到农批市场的时候,女人说要进去看看。

其实特区这城市是由渔村发展起来的,真的没什么可以买,当然海产品除外。

对这些干货,林义没太大兴趣。但邹艳霞却特别来劲,这个也摸摸,那个也看看,有时候还要问问价格。

就这样磨蹭了几十个摊位,女人终于在一家鲍鱼店停住了,指着一些干鲍鱼问林义:“买点这个怎么样?”

“可以,你家人应该喜欢吃。”

“给你也买点。”

“我不会做这个,”林义是真不会做鲍鱼,于是又问:“你来家里帮我做?”

女人片了片嘴,没答话,不过右手却拿过了一个塑料袋,正在细细地挑个。

对鲍鱼既不会做,也不会挑,林义看了会觉得无聊,于是半靠着店门开始往外边瞅。

瞅一一会儿,林义以为眼花了,于是又瞅一眼,不会错,果真是韩小伟。

他怎么在深城?而他旁边那个女人是谁,说说笑笑,关系好像特别好。

中年女人一脑红色头发短的有点过分了,目测长度不会超过五公分。金项链金手镯,大概在四十左右的样子,走路有一股气势。

两人也在买干货,手腕上已经串满了许多的袋子。

林义没过去打招呼,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两人麻利付钱结账,然后又看着两人离开。

佛山女老板,5缸奥迪,灯罩生意,看着即将消失的背影,林义不由想起韩小伟吹过的牛。

“在看什么?”邹艳霞挑好东西了,却发现钱没带,有些囧得矗立在那里,还在等着林义主动付钱呢。

没想到这人望着门口发呆。

“买好了?那走吧。”林义看着她手里的东西。

“你帮我提,我去那边看看。”女人把袋子直接套林义手指上,走人。

想要我当苦力就直接说,还找借口,林义低估了声,也起步子跟着。

“诶诶,靓仔,你东西还没付钱。”嗑瓜子的老板看他很久了,林义一动就赶忙叫住。

看了眼不远处假装看干海参的女人,又看了眼莫名笑意的瓜子老板,心想这个世道的人心坏了。

飞机在黄花机场落地时,已经是晚上八点过了。

一行五人陆续出来,刀疤抱个男孩,带着他老婆走前头。林义和邹艳霞一人一个背包跟在后头。

“是在省里呆一夜,还是回邵市?”女人轻声问。

“呆一夜,回邵市起码要三个半小时,太晚了,”

“好。”

第二天一大早,林义就和刀疤两人走了趟湘雅附二。看到了一一,此时正在和她奶奶牙牙学语唱儿歌,银铃般的笑声,很开心,只是脸色有些煞白,没血气。

出来的时候,刀疤连连感叹,“那声叔叔把我的魂儿都叫没了,脸色比半年前差了很多。”

林义理解身为人父的刀疤为何会有这种感叹。

不过他更多的心思还在疑惑孔教授,也就是苏温母亲,为什么一个劲打量自己呢,眼神有些奇怪。

这种眼神怎么说了,好像对方把自己当成一个标本,眼神就像x光,可以检查身体一样。

不会是打我骨髓主意吧,突生的一个想法,林义自己都被吓得毛骨悚然。

在这一刻,林义忽然觉得,同情归同情,帮助归帮助,这地方以后得少来。

阔别小半年,林义进入邵市书店二楼的时候,那祯正懒懒地在沙发上看报纸,一个蓝色头箍,拢散着黑色秀发,宛如一个民国少女一般。

看到林义发呆,那祯瞟了一眼放下报纸,站起来时,口里还不忘记说:“你终于回来了,我都饿了。”

“你饿了,我可没饿,”刚从师专门口回来,邹老爷子的一手厨艺,把肚子吃的扒满扒满的。

“我昨天到现在就吃了一餐。”那祯笑眯眯的在他身前一米处站定,一副你赶紧给我做菜的样子。

“我要是没回来,你得饿死?”林义信她才有鬼了。

那祯还是小时候一样霸道,也不说话,走过来就拉着他到冰箱前,打开说:“买这些菜,花了我好多钱,你得用心点。”

里面全是是肉,羊肉,牛肉,火腿,啧啧,林义看了都油腻了。

“你这是多久没吃肉了。”其他东西贵不贵不好说,看那个火腿的油质和肉质成色,就知道不便宜。

人家饭都煮好了,但菜却在等着,林义也算服了。阔别已久,又一次化身为主厨。

“你将来还真的打算离开央视了?”在炖羊肉的时候,林义终于抽出了空问一直站在身侧的人。

“我想考研读博,留在京大教书,这种办公室忙碌又要勾心斗角的日子不适合我的心性。不过还在考虑之中,具体的也得好好衡量。”

漫不经心的说着,同时还想去掀锅盖看可以吃了没,看样子是真的饿了,尤其是在羊肉香味的刺激下。

但是林义的手也不慢,直接压住她的手,不让她打开,开始两人还像小时候一样,挣扎了一番,一个要看,一个不给。

但,摩擦着,慢慢地,两人都不说话了。

这一刻,时间静止了,风也停了,雨也去了,沉默着,一种气息油然而生。

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侧脸,闻着淡淡幽幽的女人香,林义轻移一步,伸个手从后面轻轻抱住她,抱住这个从小就活在她“阴影”下的女人。

那祯既没有想象的身体僵硬,也没有预料中的挣扎,良久才说一句,“你胆子越来越大了,搁小时候,肯定把你骗到荒郊野外暴打一顿。”

“输了几十年了,也得让我赢一次不是。”说着,环着她的手更用力了,从背后紧贴上去,两个人之间此时没有一点缝隙。

感受到侧脸的炙热,那祯升起的右手想把他推开,但在空中准备落下去的时候,顿了顿,又放下了,才说:“你真不让我吃饭了?”

“吃吧吃吧,每次我都成为一个做饭的工具人了。”在她侧脸轻啄了下,也放开了她。

晚餐,一个人看,一个人吃。

林义偶尔给她夹块菜,她也不反对,默默接受了。有时候等菜都吃完了,看到林义还没夹下一块,就来了句:“你想留给自己吃吗?”

散步的时候,憋了老半天的乌云,终于撒尿了,而且越下越大,越下越快,好像夏天的暴风雨一样。

一路无声的两人,对视一眼就往回跑。

蹭蹭蹭的跑回二楼时,两人头发都半湿了,那祯捋一把散乱的头发就说:“要不是淋在身上有股透心凉,都以为是夏天,这样的雨冬天好少见。”

“是啊,我以为下不下来的,天都黑了老半天了。”说着,林义拿了两块毛巾,丢了一块给她,才开始擦拭起自己的头发来。

“衣服半干半湿的,也换了吧。”那祯看了看两人的外套。

“行,你饭不会做,洗衣服倒是一把好手。”

那祯罕见地没怼他,换了一身大红棉外套,出来的时候顺手就把林义脱下来搁沙发上的衣服拿去了洗漱间。

泡一壶茶,半躺着,打开收音机,看着她专心致志地洗衣服,觉得生活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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