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后面把字抹去了,却还是留下了难看的疤痕。
因为这块疤痕,让他自惭形秽,觉得配不上孟瑶,不敢表白,只能把感情深深埋葬在心底。
后来孟瑶说要离开一段时间,却再也没有回来。
孟瑶走的前一天,他们一起在这里种下了第一朵玫瑰花,然后喝了一夜的酒……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种玫瑰花,也一直在等着孟瑶回来。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二十多年,他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要是早知道孟瑶会下落不明,他当年说什么都不会让她离开!
云亭的手紧紧握成拳头,他的心脏狂跳不已,目光牢牢地盯着下属。
“她……她结婚了?还有了女儿?那她……她的丈夫呢?”
问出的每一个字,他的心口都像是在被一把钝刀在来回的割。
“孟瑶小姐的丈夫是个渣男,在孟瑶小姐生产不久,就和保姆搞在了一起,之后孟瑶小姐下落不明,这对狼心狗肺的畜生为了救患有白血病的私生女,抽取了云初初小姐的骨髓,就将她遗弃了!”
哄!!
一席话仿佛五雷轰顶,云亭的眼中布满了红色血丝。
让他几乎站立不稳,踉跄了好几步。
被他爱若生命的白玫瑰,被他的脚步踩倒了一大片,此刻他却根本没有心情去理会。
“都怪我!都是我的错!瑶瑶,我当年不该让你离开的!我应该大胆一点,跟你表白,也许我们的结局就不一样了。”
云亭的眼泪流了下来。
自从孟瑶离开后,他一直在等着她回来。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他开始后悔,开始派人寻找她的下落。
然而红日帝国地处偏远,加之他对孟瑶的身份来历并不清楚。
茫茫人海,想要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
不过……
只要找到了孟瑶的女儿,他就有了希望!
云亭眼眸里有寒光乍现,语气杀机四伏,“派人去把那对狼心狗肺的畜生给废了!还有他们的私生女!那个私生女怎么偷走初初的骨髓,就让她怎么还回来!”
下属颤了颤身体,这怎么还?抽回来吗?
“是,属下会办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