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开地牢,重见天日的那一刻起,他们便成了一把锻好的兵器,任人挑选。他们需要做的,只是等待被谁选中,与之签订血契,再为此奉上短暂而又毫无自由的一生忠诚。
毕竟,血契一旦签订,他们的命便永系主人一念之间,但凡有分毫背叛,就会心脉尽碎、魂飞魄散,永远不得再入轮回。
枯灯血奴,不过是主人眼中的一条狗,是指哪打哪,没有任何感情的一把利刃。
任务,就是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狠厉,甚至远远超出寻常魔族。
曲临烟早就听说过枯灯族养人类血奴一事,却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亲眼见到,传闻中百里挑一的枯灯血奴,而且非但见了,还进入了他们的杀阵之中。
“沈姑娘,八十一个血奴,枯灯族为你,可算是下血本了。”曲临烟说着,故作无畏地自嘲道,“托沈姑娘的福,在感受过天界的雷刑后,我又遇上了魔族的杀阵,这一生也算见多识广了。”
“曲大族长可别埋汰我了,今日我们也算是过命的朋友了吧?”沈姑娘说着,苦笑道,“我是没想到那老家伙能做到这一步,若能活着回去,往后蛟族的事就是我的事。”
“我信了。”曲临烟不禁苦笑。
若说之前还有些半信半疑,此刻见这沈姑娘能引来这种东西,便对她的身份再无怀疑。
枯灯族是魔界一个大族,枯灯血奴极难培养,数量较为稀少,能让枯灯族大费周章派遣八十一名枯灯血奴于人界布下杀阵拦截之人,放眼整个魔界怕都不会超过十个。
“沈姑娘,帮我保护好小八。”曲临烟说着,握紧手中长锏,抬眼望向那轮血月,缓步向前走去,“我去去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