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苟是乞丐出身,虽然跟了沈长歌也有许久了,但骨子里还是那副德行,小人得志的意思溢于言表。
他坐在沈长歌对面,道:“其实春花说到底也只是个奴婢,就是小姐你平日里对她太好了,让她的心性变得可高了,以为自己也是个千金小姐了,实际上和奴才一样,都是当下人的,她嫁给奴才,奴才又不会亏待她。小姐,你说是不是?”
沈长歌和春花一样,其实是看不起叶苟这般心性之人。
但沈长歌能够利用叶苟的优点,为自己做事情,得到自己所需的利益,这世上,有些腌臜事,就需要叶苟这样的人才去完成,一般人还做不到。
她的脸上扬起一贯暗藏冷讽的笑意,道:“你今日也算春风得意了,毕竟娶妻也是人生一大喜事,说这么多话喝肯定渴了吧,先喝杯茶歇歇。”
叶苟嘴角眉梢都是喜色,道:“小姐这里的茶,奴才还没喝过,今日可算是有口福了。”
沈长歌看向阿音,吩咐道:“阿音,给他倒杯茶。”
叶苟听到这话,忙拒绝道:“小姐,这可使不得、使不得啊!”
沈长歌看着叶苟,“有什么使不得的?你可帮我干了不少事情。”
叶苟:“小姐这话说的,那都是奴才应该做的。”
说话的功夫,阿音已经将茶给叶苟倒上了。
叶苟面上说着使不得,内心还是很得意的,他认为沈长歌需要他、离不开他,便更加看重了自己几分。
他伸手接过茶,嘴里啜了一口,“啧,真是好茶!”
叶苟抬头看向沈长歌,“要说茶啊,还是小姐这里的茶最好,旁的地方可是吃不到的。”
沈长歌接过叶苟的话,道:“是啊,我这里的茶旁的地方都吃不到,旁的人也吃不到。”
叶苟连忙再喝了一口,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
沈长歌问:“叶苟,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
“啊?”叶苟不太明白,沈长歌为何这样问。他道:“这个......奴才还真猜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