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掌柜坐回座位,壶中杯中皆无酒了,百无聊赖的老人想了想,望向大门,自嘲道:“是不太像,也对,能像吗?”
年轻人离开酒楼后,快步走向那座小桥。一路上沿河两岸川流不息,放眼望去,静谧河面上满是点亮的河灯,星星点点,如同夏夜的星空。按照乡俗的说头,人死之后,那些无所依的游魂野鬼,在中元节这一天,若是能够找到那盏写有自己名字的河灯,便能投胎转世。他当年就听自己那位一起狗刨江湖的兄弟说过,佛家有托灯投生的讲法,尤其是在阴间不得解脱的冤魂怨鬼,凭借阳间江河之上的那盏荷花灯,即可得自在。他这辈子的愧疚之一,便是与家中兄长两人只供得起一人读书,哥哥把机会给了他,可他却不爱读书,也不知珍惜,成天只想着行侠仗义,向往那座刀光剑影的江湖。所以他如今比哥哥嫂嫂更喜欢对那个侄子念念叨叨,要孩子好好念书。他给侄子购置的纸笔,都是小镇上最贵最好的,他不是希望侄子以后一定要考取功名,不是什么光耀门楣,而是他打心眼里觉得,男儿读书,读出满腹学识,写得一手好字,每年春联不用求人,或者说以后有了孩子,可以自己去书本上为孩子取名,总归是天大的好事。
练剑,想要练至天下第一,世间终究唯有一人而已。比拳头硬,江湖总有拳头更硬的武夫高手。可是读书人从书本上读出的道理,则绝不是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们开口说出的道理,就一定会更大一些。
到了那座熟悉的青石板桥,他媳妇果然已经卖完两篮河灯,侄子手里拿着最后一盏。
她等到他走近后,柔声问道:“怎么要我留下一盏?还要写那‘北凉’二字?”
他微笑道:“我与你说起过的那位小年,他是北凉人氏,如今西边那边在打仗,我就想着帮他祈福。”
三人一起走下桥头,来到岸边,他弯腰将那盏河灯轻轻放入河水。
三人干脆肩并肩坐在岸边,他揉了揉侄子的脑袋,让孩子帮忙拿着那壶绿蚁酒,抬头对自己媳妇笑道:“以后如果有机会见面,那家伙如果喊你弟媳妇,千万别答应,一定要喊你嫂子才行。”
她眼眸弯弯,促狭笑道:“你们俩这种事情也争啊?”
他开心笑道:“别的事情可以不争,唯独这件事,绝对不能让步!”
她微微红着脸,无奈道:“那你还想着以后跟他成为亲家?你说你们当初定下了娃娃亲,人家也答应了?”
他语气豪迈道:“他敢不答应?!”
他媳妇笑了笑,不知为何,自己男人什么都不讲究不在意,只有说到他那位兄弟的时候,才会格外骄傲自豪。
有些时候,她甚至都有些小小的醋意了。
她不知道自己男人和他的兄弟当年一起经历了什么,才会这般放不下。
而她比谁都清楚,这个姓温名华的男人,其实什么都拿得起也什么都放得下,连一个男人本该最在乎的面子,也从来说放就放。
他望向河面,轻声道:“媳妇,你放心,我不是惦念着当年走过的江湖,我只是惦念我那个兄弟。”
然后他转头咧嘴一笑:“没法子嘛,我知道没我在的江湖,他混得再好,也会觉着没啥意思的。”
瞧瞧,听听,又是这种口气。
她白了他一眼。
他哼哼道:“媳妇,你还真别不信,我谁啊,我兄弟又是谁啊,咱哥俩当年行走江湖,那可是……”
突然看到媳妇一脸玩味笑意望向自己,他立马改口道:“那绝对是满身正气!嗯,当然了,就是混得惨了些,饱一顿饿三顿的。”
她抿嘴一笑。
他低头对自己侄子说道:“你那个便宜叔叔老喜欢念叨一首诗,我说给你听听,你看在书本上见过没?‘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事,磨损胸中万古刀。’”
才在村塾蒙学的孩子自然一头雾水,使劲摇头。
他重新抬起头,痴痴望向漂满河灯的璀璨水面,清风拂面,脸色宁静。
他仿佛自言自语道:“绿蚁酒帮你留着,家里屋子帮你空着,小年,还当我是兄弟的话,就别死在凉州关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