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下手里的纸,看着沈文:“人呢?”
“平日出没在东市脚夫聚集的路边茶馆里,但自从两日前六扇门查这驿站的案子起,就已经不知去向了。”
脚夫,顾名思义,是做苦力活,靠着腿脚谋生的人。
京城里这样过活的人有很多,大多喜欢聚集在东西市街道中不起眼的巷子里,便宜的茶水铺子旁边。
等李锦找到这里的时候,一众脚夫正背靠在坊墙之下,面颊上写满生活的艰辛。
茶水铺子极其简陋,一个小二,两个开水壶,几个大碗,就算是一间铺子。
聚在这里的人,或是带着毛线袋,或是肩头有扁担。
都是脚夫。
众人瞧见李锦这衣服是绸缎,又见他身后还带着两个穿缁衣的人,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肯定是富庶得很。
其中有个身强力壮的,便提着他的扁担迎了上来,问道:“这位爷,是搬货么?拉车不?我便宜,找我呗!”
李锦不慌不忙,从胸口中拿出一两银子,塞进他手里:“打听个人。”
他边说,边睨了一眼坊墙下的众人,转身说道:“跟我来。”
路旁,收了一两银子,心花怒放的脚夫,激动得满脸堆着笑意:“您说小武呀,自从年后就变得特别奇怪,越来越怪。年前都还能跟我们聊到一起,打个弹珠猜个大小的,自打过了年,突然就变了,不怎么说话了。”
说到这,他咧嘴一笑,嘿嘿嘿地指着自己:“像我们这种脚夫,为了干活方便,都是穿窄袖的袍衫,颜色灰土灰土的最好,他就跟我们突然就不一样了,年后还穿起长袍子来了。”
“还换着穿,早上来的时候一身长袍的,来了以后换下来,包在包袱里挂在脖子上,太阳下山了,他再去换上。”
长袍,李锦思量了片刻,疑惑的问:“那他近来,是不是没有再换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