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海拔低,泡泡只得尽力仰起脑袋,眺望远处。这里已经是城中村的外围,再往外多走几步,路变宽了,那里有更多的搂和车,也有更多的人。
它还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呢,那里或许会有吃的吧。
“我要走了哦。”泡泡回过头,新朋友好像快要睡着了,它跟新朋友说拜拜。
白狗在后面眼看着它屁颠颠的背影往那个人多的地方奔驰而去,心想,傻子。
为什么流浪狗都集中在这一带而不是那边,其中是有原因的。
小孩子看到小狗跑掉,追了几步,没敢走远,最终还是不高兴地回家了。
泡泡也没敢走得很远。它沿着那条路一直走,视野逐渐开阔,耳边是汽车行驶的轰隆声音,路过的行人脚步匆匆,路边的小树整整齐齐。
它知道不是所有路都能走的,于是机灵地跟着行人的脚后跟走,只走上面有行人的那些路。
该说不说,柯基这个品种的狗就很不一般。别看小东西长得矮,想当年它们祖先还是大名鼎鼎的牧牛犬。
没错了,它们是能驾驭牛这种庞然大物的种类。当年的柯基凶的咧,说来吓人,哪只牛离了群被它们发现了,这种凶残的狗会冲上去,恶狠狠地跳起来啃牛的脚后跟。
没错,在所有牧羊牧牛的犬类品种中,只有它们是靠啃脚后跟来驱赶牛群的。
而且就因为长得太矮,牛蹄根本就攻击不到它们。
牛:?
真是一段值得怀念的岁月。偌大牛群,当年没有一只牛敢得罪它们。人送外号,脚后跟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