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白彩云与心月换了男装,跟着白剑柏出了侧门。三人后脚出门,白绮凌恰好从侧门边的抄手游廊路过,见大哥与换了男装的白彩云一同出府去,心有疑惑。
侧门外是一条冷僻的小街,三人笑哈哈地朝着主街走去。
夜里,酒楼饭馆里面传出来诱人的芳芬,回味无穷,令人食指大动。
“大哥,我见前方有一间饭馆,生意倒是不错的样子,要不,我们去尝尝。”白彩云朝着前方望去。
“嗯,也好。”白剑柏朝着白彩云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间饭馆。大门口门庭若市,两排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照耀着夜色。
进了饭馆,叫了几道招牌菜,白彩云便四顾起来:“这里还真是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呢。”
心月端起茶壶为白彩云与白剑柏斟茶:“对啊,小姐,这么晚了,在外面吃饭肯定都是晚回家的生意人,水手,脚夫之类的嘛。”
“嗯,还有乞丐。”白彩云端起热茶啜了一口。
“看来这儿的口味还是挺大众化的,不然怎么人人都喜欢在这儿吃呢?”白剑柏道出事实。
片刻,殷勤的小二哥端了个大托盘,把菜品碟子一一摆放在桌案上:“客官,您的菜来嘞!爆炒腰花、酱肘子、落叶琵琶虾,还有一碟花生米,一壶清酒。上齐嘞,几位慢用。”
“多谢小二哥!”白彩云拿起箸,正欲开吃。眼神忽地被门外几个徘徊的乞丐吸引住了目光。
只见店门口,明亮的灯下,立着三三两两的,衣衫破烂不堪、蓬头垢面的乞丐,那群乞丐光着脚,踩在冰冷的石砖上。他们手里拿着一根竹棍,一个破碗,眼神放光似的望向馆子里面。
他们不敢进来,估计应该被店里的伙计教训过,叫他们只准在外面乞讨,里面有一个乞丐,白彩云认出来了就是上次与宁大哥吃饭遇到的那个。
她立马站起身,冲出去:“喂,那个叫花子……”她话还未说出口,那个乞丐便看见了她,连忙惊慌失措地转身,跑走了。
白彩云心想,她可能是害怕自己伤害他,她怎么会伤害他呢?她只是想把他就救出去而已。那双眼睛吸引着她,白彩云不顾一切地便跟着追了出去。
身后的心月见白彩云奔了出去,叫也叫不住,心月也焦急地跟着白彩云跑了出去。
白剑柏没奈法,只能放下碗筷也跟在后面追着。
乞丐左拐右拐的,轻车熟路地跨过几段矮墙,跑进了一个废弃了院落里面,不见了踪迹。白彩云也不是吃素的,跟着跳过去了。虽然前身的底子还在,可毕竟这身子实在是太过年幼,力气不足,跳墙的时候不小心扭伤了脚踝。
“唉哟,好痛!”她跌坐在墙下荒草丛中。
借着月色,白彩云这才忆起,光顾着跟着跑了,跑到什么地方来了都不知道啊。她扶着墙,四顾看了看,四下里荒凉无人,哪里还有那乞丐的身影?
“真是的,跑什么嘛?又不会吃了你!”她找了一块干净的乱石坐下,低头欲看了看自己的脚踝,可是黑不溜秋的,啥也看不清啊。
她呼唤道:“大哥!心月!我在这里!你们在哪里啊?”
喊了一会儿,回答她的只有飒飒风声和喓喓虫鸣。她等待了一会,确定是的确没有人回答她的时候,她自叹一气:“哎,真是的,早知道就不追他了,一个区区乞丐而已嘛,现在只得自己找回家的路了。”